2005年中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国家旅游局 · · 2009-06-05 15: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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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我国星级饭店数量继续保持适度增长。到2005年末,全国共有星级饭店11828家,比上年末增加940家,增长8.63%%;拥有客房133.21万...

  2005年,我国星级饭店数量继续保持适度增长。到2005年末,全国共有星级饭店11828家,比上年末增加940家,增长8.63%%;拥有客房133.21万间,比上年末增加9.42万间,增长7.61%%;拥有床位257.17万张,比上年末增加20.50万张,增长8.66%%。

  2005年,全国星级饭店的经营情况良好。全年营业收入总额为1346.69亿元,比上年增加108.02亿元,增长8.72%%;上缴营业税77.16亿元,比上年增加6.10亿元,增长8.58%%。一、全国星级饭店的构成情况(一)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在全国11828座星级饭店中,国有饭店为5528座,占全国星级饭店总数的46.74%%;集体经济饭店为964座,占8.15%%;外商投资饭店为256座,占2.16%%;港澳台投资饭店为314座,占2.65%%。以上四种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占全部饭店的59.7%%。此外,联营、股份制、私营等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有4766座,占全部星级饭店总数的40.3%%。

  从客房间数来看,在全国星级饭店拥有的133.21万间客房中,国有饭店共有62.67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47.05%%;集体经济饭店共有8.98万间客房,占6.74%%;外商投资饭店共有5.90万间,占4.43%%;港澳台投资饭店共有6.74万间客房,占5.06%%。以上四种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客房占全部饭店客房的63.28%%。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客房共有48.92万间,占全部饭店客房数的36.72%%。

  (二)按规模划分

  按饭店规模大小划分的情况是:(1)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110座,共有8.14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6.11%%;(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432座,共有16.00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2.01%%;(3)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873座,共有20.94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5.72%%;(4)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3465座,共有46.60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34.99%%;(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6948座,共有41.53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31.17%%。

  (三)按星级划分

  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1)五星级饭店281座,共有10.65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8.00%%;(2)四星级饭店1146座,共有24.04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8.05%%;(3)三星级饭店4291座,共有54.22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40.70%%;(4)二星级饭店5497座,共有41.10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30.85%%;(5)一星级饭店613座,共有3.19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2.40%%。二、分地区的星级饭店情况

  全国11828座星级饭店分布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按拥有星级饭店的座数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广东1083座;(2)浙江990座;(3)云南799座;(4)江苏713座;(5)北京652座;(6)山东614座;(7)湖北545座;(8)辽宁485座;(9)湖南470座;(10)四川447座。

  (二)按拥有星级饭店的客房间数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广东14.46万间;(2)北京10.97万间;(3)浙江10.15万间;(4)江苏8.11万间;(5)山东6.50;(6)云南6.33万间;(7)上海6.18万间;(8)辽宁5.43万间;(9)四川5.32万间;(10)河南5.03万间。三、全国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情况

  2005年,全国星级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0.96%%,比上年提高0.34个百分点。其中:五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6.03%%;四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5.09%%;三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1.21%%;二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57.11%%;一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49.60%%。

  (一)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2005年,在全国11828座星级饭店中,国有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60.15%%,比上年提高0.91个百分点;集体企业饭店59.10%%,比上年提高1.18个百分点;股份合作饭店59.89%%,比上年下降3.05个百分点;联营饭店60.20%%,比上年下降1.93个百分点;有限责任饭店61.74%%,比上年下降2.25个百分点;股份有限饭店63.02%%,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私营饭店58.28%%,比上年下降3.4个百分点;其他内资饭店56.25%%,比上年下降1.79个百分点;港澳台投资饭店67.40%%,比上年下降0.43个百分点;外商投资饭店66.77%%,比上年下降2.17个百分点。

  (二)按规模划分

  按饭店规模大小划分的情况是:(1)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6.15%%,比上年下降1.73个百分点;(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4.24%%,比上年下降0.87个百分点;(3)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3.48%%,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4)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1.36%%,比上年提高0.66个百分点;(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7.17%%,比上年下降0.95个百分点。

  (三)按地区划分

  2005年,按客房出租率高低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如下:(1)湖南75.02%%;(2)贵州68.51%%;(3)上海65.79%%;(4)河南65.05%%;(5)安徽64.66%%;(6)山西64.51%%;(7)浙江64.22%%;(8)山东63.94;(9)广东63.70;(10)江西63.51%%。四、全国星级饭店的营[page]业收入情况

  2005年,全国星级饭店共实现营业收入为1346.69亿元,比上年增加108.02亿元,增长8.72%%。

  (一)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2005年,国有企业饭店营业收入568.15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42.19%%;集体企业饭店营业收入71.20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29%%;股份合作饭店营业收入22.22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65%%;联营饭店营业收入7.55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0.56%%;有限责任饭店营业收入240.65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7.87%%;股份有限饭店营业收入72.20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36%%;私营饭店营业收入88.54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6.57%%;其他内资饭店营业收入18.73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39%%;港澳台投资饭店营业收入132.34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83%%;外商投资营业收入125.11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29%%。

  (二)按规模划分

  2005年,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星级饭店年营业收入169.78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2.61%%;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268.00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9.90%%;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260.00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9.31%%;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378.62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8.11%%;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年营业收入270.29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0.07%%。

  (三)按地区划分

  2005年,按营业收入多少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如下:(1)上海170.84亿元;(2)北京166.06亿元;(3)广东省148.72亿元;(4)浙江110.37亿元;(5)江苏103.44亿元;(6)山东78.84亿元;(7)辽宁53.23亿元;(8)四川42.53亿元;(9)云南39.86亿元;(10)湖北36.62亿元。

  五、全国星级饭店上缴的营业税金

  2005年,全国星级饭店共上缴营业税金77.16亿元,比上年增加6.10亿元,增长8.58%%。

  (一)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国有饭店上缴营业税金31.99亿元,占上缴总额的41.46%%;集体企业饭店上缴营业税金4.27亿元,占上缴总额的5.54%%;股份合作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16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51%%;联营饭店上缴营业税金0.56亿元,占上缴总额的0.72%%;有限责任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5.19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9.68%%;股份有限饭店上缴营业税金3.77亿元,占上缴总额的4.89%%;私营饭店上缴营业税金5.21亿元,占上缴总额的6.75%%;其他内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0.91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17%%;港澳台投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7.48亿元,占上缴总额的9.69%%;外商投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6.63亿元,占上缴总额的8.59%%。

  (二)按规模划分: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9.45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2.25%%;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4.41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8.68%%;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4.46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8.74%%;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2.96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9.7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5.88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0.58%%。

  (三)按地区划分:上缴营业税金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广东10.29亿元;(2)北京9.76亿元;(3)上海7.97亿元;(4)浙江6.43亿元;(5)江苏5.70亿元;(6)辽宁4.40亿元;(7)山东3.60亿元;(8)河南3.23亿元;(9)四川2.08亿元;(10)福建2.05亿元。六、全国星级饭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

  2005年,全国星级饭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8.88万元/人,比上年增加0.31万元/人。

  全员劳动生产率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上海21.71万元/人;(2)北京13.60万元/人;(3)江苏11.13万元/人;(4)天津10.24万元/人;(5)新疆9.29万元/人;(6)浙江9.11万元/人;(7)辽宁9.08万元/人;(8)山东8.89万元/人;(9)广东8.32万元/人;(10)海南8.24万元/人。七、全国星级饭店的员工人数

  截至2005年底,全国星级饭店拥有员工151.71万人。星级饭店员工人数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 广东17.88万人;(2) 北京12.21万人;(3) 浙江12.11万人;(4) 江苏9.29万人;(5)山东8.86万人;(6)上海7.87万人;(7)河北6.93万人;(8) 云南6.64万人;(9)辽宁5.86万人;(10)四川5.8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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