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纳入国家战略的三维分析

《中国旅游报》 · · 2011-01-19 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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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年的改革开放,30年的区域大发展,旅游业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成长壮大,发展理念不断更新,发展地位不断提升,从时间、空间和政策三个维度上都呈现出不同的特征。通过这三个维度的分析,将有助于明确当前区域旅游的发展地位,为旅游业的优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分析基础。

  近年来,中国旅游业发展迅速,在区域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发展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区域经济蓬勃兴起的今天,在区域版图日益清晰的发展蓝图下,进一步明确旅游业的区域战略地位和作用,引导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旅游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以旅游业发展推进国家扩大内需战略和国家区域战略有效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30年的改革开放,30年的区域大发展,旅游业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成长壮大,发展理念不断更新,发展地位不断提升,从时间、空间和政策三个维度上都呈现出不同的特征。通过这三个维度的分析,将有助于明确当前区域旅游的发展地位,为旅游业的优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分析基础。

  就旅游业是否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从时间维度来看,可以说今天还是理想,明天将是现实;从空间维度来看,可以说全国尚是理想,局部已是现实。2009年全国旅游业总收入1.29万亿元,相当于GDP的3.8%,相当于服务业增加值的9%,与旅游产业地位与支柱产业(一般要相当于GDP的5%-8%)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但从其具备的特性看,符合战略性产业的主要标准,即关系全局,联动面广;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对结构调整效果好、引领性强;可持续性强。

  一、时间维度

  1.服务业时代即将到来

  服务业比重持续上升,将超过第二产业。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产业结构大体经历了“一二三,二一三、二三一”等不同阶段。从近年来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看,表现出了第一产业比例明显下降、第二和第三产业几乎等比例提高的特征。“十二五”期间,我国第一产业占比将继续小幅下降,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将有所调整。而“十三五”时期服务业将进一步快速发展,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大约在2017年左右)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将超过第二产业,服务业的时代即将到来。

  消费结构升级和城镇化加快推进,服务业日益成为重要增长点。2002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进入以住房和汽车消费为主导、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未来将进入服务主导的消费阶段,积极发展服务业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增长点,以旅游为代表的精神文化消费将持续扩张。

  2.“旅游旺家”的时代来临

  不少地方发展在经历了“农业起家、工业发家”时期后,已经进入“旅游旺家”时期。农业起家时期(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各地强调比产量(粮食、钢铁);工业发家时期(上世纪80、90年代),各地强调比总量(GDP)和余量(财力);旅游旺家时期(21世纪以来),强调比生活质量、比生态环境,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作用正日趋明显,旅游业的大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3.旅游发展“言行一致”的时代来临

  (1)说起来不重要,干起来不重要。中国改革开放的前20年,旅游业发展未得到足够重视,旅游业虽然开始被作为经济产业和综合性产业来进行发展,但没有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

  (2)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重要。1998年旅游业确定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旅游业的发展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旅游业的地位也得到了提升,说旅游的越来越多,但是大力推动旅游发展的实质举措并不多。

  (3)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也重要。旅游业定位为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后,受重视程度大幅提高。预计在“十三五”期间服务业比重超过第二产业后,旅游业会得到实质性的全面发展,科学说旅游、认真做旅游将成为时代的主旋律。[page]

  二、空间维度

  1.服务业发展程度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

  中国各地发展程度不一,所处工业化阶段也不同。从2005年中国各地区工业化阶段比较来看,东部地区已进入工业化阶段或工业化中期的后半阶段,其中上海和北京已经步入了后工业化阶段,2009年北京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了75%;国内其他地区亦分别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服务业占GDP比重也各不相同。服务业的发展程度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服务业具有强大的经济和社会功能,应该大力提升服务业的发展规模和水平。

  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把旅游业确定为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或重要产业,不少重点城市都已将旅游业列为支柱产业,旅游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已占据重要地位。北京、西藏、四川等省份,旅游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

  2.旅游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互为联动

  根据旅游业的地位、功能和作用,大体可将旅游业和区域经济的关系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旅游龙头主导型,其典型代表如三亚、丽江、黄山、张家界等资源或发展优势极其突出地区。在这些地区,旅游业产值相当于GDP的比重大约在50%以上,旅游业就是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或龙头产业,就这些地区而言有条件跨越工业经济直接进入服务经济形态,走出一条新的区域特色发展道路。

  第二类是旅游产业融合型,其典型代表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青岛、大连、重庆等地区。在这些地区,旅游业产值相当于GDP比重约为10%-20%,占据不了主导地位,但却是融入其他产业且关联带动整体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因此关键是找准和摆正旅游的位置,要注重融合,以产业链和价值链为纽带,整合旅游产业及相关产业,充分发挥旅游经济关联带动功能。

  第三类是旅游特殊功能型。其典型代表有焦作、伊春等资源枯竭型城市,有六盘山(位于固原市)、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等老少边穷地区。这些地区,旅游产业是接续产业、富民产业、和谐产业。例如,在西部大开发中,旅游就能普遍发挥民间转移支付的作用和功能,实现财富的再分配,促进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

  三、政策维度

  旅游业从最初的外交事业到当前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性质不断变化,功能日趋丰富,政策逐步深入。1979年邓小平同志指出,将旅游业作为一个经济性产业来发展;1981年,国务院第一次组织召开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旅游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的经济事业;199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旅游业确定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2006年,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2009年末,旅游业被定位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第一次明确把旅游业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同年,国务院还出台了《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对旅游产业性质的认识实现了质的飞跃。(作者单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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