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式公寓禁的是名还是实

网易 · · 2011-02-25 10: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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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在售的商业性质公寓楼盘的确甚少像ZD国际公寓这样冠上“公寓”头衔的,都是用一些像住宅楼盘的推广名来进行宣传。那是不是说,这种性质是写字楼和商场的楼盘其实是可以当做公寓卖的,只要你对外推广时不用公寓的名就行。

酒店式公寓禁的是名还是实

  近日,广州市规划局发出公告,要求ZD国际公寓立即停止以“酒店式公寓”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因为在所有的规划行政许可中,该项目都是商业、办公,不涉及住宅、公寓等功能。这则消息颇让人觉得奇怪,目前广州在售的类似商业性质的酒店式公寓一抓一大把,怎么就突然不能卖了呢?

  在这则消息对外公布前,我曾随同房管局到广州某商业性质的楼盘进行楼盘销售行为检查。楼盘里面卖的都是三四十平方米的单位。我问了一句:“这种公寓多少钱一平方米?”但销售人员立刻回答:“我们卖的不是公寓,我们卖的是写字楼,买家是用来办公的。”我看了一下户型图,户型图上显示有会客厅、房间、厕所,是很典型的单间公寓。我当时还想:“销售人员怎么这么紧张,一看户型图就知道可以用来住人的,说公寓不也一样吗?”现在回想起来,原来如此。

  我认真地查看了一下目前在售的类似商业性质公寓楼盘的名字,的确甚少像ZD国际公寓这样冠上“公寓”头衔的,都是用一些像住宅楼盘的推广名来进行宣传。那是不是说,这种性质是写字楼和商场的楼盘其实是可以当做公寓卖的,只要你对外推广时不用公寓的名就行。规划局的解释是“据查该楼盘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擅自将该楼办公部分作为‘酒店式公寓’进行宣传和销售,欺骗购买人或预购人,涉嫌虚假销售”,如此看来正佳东方国际公寓只要换掉这个推广名,在广告里面不要提公寓两个字就可以销售了。

  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在看楼的时候一定要看楼盘预售证上项目的使用性质,是住宅、办公还是商业。因为性质不同,使用年限和水电费用都相差很远。不要看到像住宅的楼盘就以为是住宅,有可能是只有40年使用年限的商业物业,水电费也比住宅贵一倍多。

  如此看来,这种以公寓名义包装的写字楼和商场推广时不能叫公寓,最关键的就是这一点吧。但如果的确只是因为这一原因,不是简单抹去“公寓”两个字就能解决的。规划部门应该对市民说清楚原因,究竟这样的房子能不能买,买了以后能不能住。否则,也就是个形式主义。(文/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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