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国家旅游局 · · 2011-06-02 14: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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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12034家星级饭店一季度的营业收入总计为50,788,524.28千元,其中一星级占0.17%,二星级占6.95%,三星级占28.49%,四星级占32.69%,五星级占31.70%。客房收入为20,244,964.32 千元,占营业收入的39.82%,餐饮收入为25,987,624.40 千元,占营业收入的48.80%。

  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的13926家星级饭店中,有12034家完成了201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数据的填报,并通过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比上季度增加了925家,完成率为86.41%。

  一、总体情况

  完成填报的12034家星级饭店中,包括一星级219家、二星级3772家、三星级5478家、四星级2009家、五星级556家。全国12034家星级饭店一季度的营业收入总计为50,788,524.28千元,其中一星级占0.17%,二星级占6.95%,三星级占28.49%,四星级占32.69%,五星级占31.70%。客房收入为20,244,964.32 千元,占营业收入的39.82%,餐饮收入为25,987,624.40 千元,占营业收入的48.80%。  

  全国第一季度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292.31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54.78%,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60.12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0651.33元/间。  

  从第一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排全国前6位的为上海、海南、北京、天津、广东、福建;平均出租率排前6位的为海南、湖南、山东、湖北、四川、福建。每间可

  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前6位的为海南、上海、北京、广东、福建、浙江。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前6位的为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广东、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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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星级情况

  一星级饭店,北京(26家)和吉林(1家)两地的平均房价在150元/间夜以上;平均房价最低的为河南(4家)、广西(3家)和海南(4家),不足7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共有4个省区,其中湖南(9家)最高,为79.51%;平均出租率在60%-70%的有2个省,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5个省;平均出租率在40%-50%的有6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不足40%的有11个省区市,其中吉林和青海(4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不足10%。

  二星级饭店,上海(64家)和北京(232家)两地的平均房价均高于200元/间夜;云南(287家)、新疆兵团(10家)、青海(46家)、江西(78家)和广西(110家)等地平均房价不足100元/间夜。湖南(196家)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平均出租率在60%-70%的有4个省区;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14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在40%-50%的有7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不足40%的有6个省区,其中黑龙江(83家)最低,为30.43%。

  三星级饭店,北京(259家)和上海(117家)两地的平均房价均超过了300元/间夜;广西(194家)和新疆兵团(25家)两地的平均房价最低,不足13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60%的共有5个省,其中湖南(225家)最高,为67.60%;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15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不足40%的有12个省区市,其中西藏(53家)最低,为24.41%。

  四星级饭店,上海(62家)和北京(131家)两地的平均房价超过了400元/间夜;新疆兵团(5家)和西藏(10家)两地的平均房价最低,不足200元/间夜。9个省区市的平均出租率超过60%,其中海南(47家)最高,为76.42%;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13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不足50%的有10个省区市,其中西藏最低,为25.61%。

  五星级饭店,海南(19家)和上海(43家)的平均房价均超过了1000元/间夜,远高于其他省区市;平均房价低于500元/间夜的有9个省区市,其中江西(6家)最低,为379.99元/间夜。8个省市的平均出租率超过60%,其中海南(19)最高,为69.72%;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11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在40%-50%的有9个省区市;宁夏(1家)和青海(1家)两地的平均出租率不足30%。

  三、三大区域情况

  从各区域的收入结构情况来看,东、中、西部地区的餐饮收入和客房收入两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和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87.75%,91.06%,90.49%。一季度三大区域餐饮收入比重均大于客房收入。中、西部地区两项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间差距较小。东部地区的餐饮收入比客房收入所占比重多了10.07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客房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全国平均值,西部地区比全国高3.36个百分点。 

  三大区域的总体经营情况看,东部地区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最高,分别比全国平均值高62.13元/间夜、33.85元/间夜和9685.48元/间;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高于全国平均值4.52个百分点,而平均房价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三个区域中最低,分别低于全国平均值86.50元/间夜和11688.42元/间;西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均为三个区域最低,分别比全国平均值低3.12个百分点和50.36元/间夜。

  三大区域各星级经营情况看,一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最高,其中平均出租率比东部地区高了14.96个百分点;二星级和三星级西部地区各项指标均为最低。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最高,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四星级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东部地区最高。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平均房价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三区域中最低。五星级东部地区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平均出租率最高,平均房价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三大区域中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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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从一季度的完成情况看,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填报完成4932家,占全国总数的40.98%。从各星级情况看,一星级60家,占全国完成数量的27.40%,二星级1144家,占30.33%,三星级2263家,占41.31%,四星级1039家,占51.72%,五星级426家,占76.62%。

  从一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三亚、上海、北京、厦门、广州、深圳、成都、南京、苏州和天津。平均出租率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三亚、长沙、南昌、温州、福州、海口、厦门、南京、合肥和南宁。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三亚、上海、厦门、深圳、广州、北京、南京、成都、福州和武汉。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三亚、珠海、无锡、上海、广州、成都、厦门、温州、宁波和福州。(注:共45个城市进行数据比较排序。石家庄、丽江、秦皇岛、东莞和西安5个城市的填报率不足60%,本季度不列入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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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比较分析

  1.分星级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一季度全国星级饭店各项经营指标下降明显。从平均房价看,一星级和五星级降幅较小,二星级和三星级下降明显,降幅近10%。从平均出租率看,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降幅均超过10%。从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两项指标看,各星级降幅均在超过10%。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指标中三星级的下降最明显,降幅为-19.88%,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指标中四星级下降最明显,降幅为-22.09%。

  与去年同期相比,一季度除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略有下降外,其余三项指标均有所增长。一星级和五星级各项指标均有所增长,其中一星级增幅较大。二星级和四星级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略有下降。三星级平均房价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有所下降。  

  2.32个省区市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有6个省市的平均房价增长,其中海南增幅最大,为42.61%;新疆兵团、西藏和山西的降幅最大,分别下降了44.37%、26.76和22.08%。平均出租率指标比较中,除海南的平均出租率比上季度增长了16.16%外,各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西藏和吉林下降最明显,降幅为41.65%和32.42%。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的比较中,仅海南和云南两地的有一定增长,增幅分别为65.67%和0.57%;下降最明显的地区为新疆兵团、西藏和吉林,降幅均在40%以上;有6个省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长,其中海南增幅达46.17%;山西、重庆、西藏和新疆兵团等地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下降了50%以上。

  与去年同期相比,海南、湖北、重庆、吉林、内蒙古和宁夏等6个省区市的平均房价增长了20%以上,其中海南增幅达60.04%;有6个省区的平均房价有所下降,其中陕西降幅最大,为9.87%。西藏、安徽、青海和山东的平均出租率增长了20%以上,其中西藏增幅达53.38%;12个省区的平均出租率下降,黑龙江、湖南、宁夏和辽宁等4个省降幅超过10%。海南、吉林、湖北、山东和西藏等5个省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长明显,增幅均在40%以上;有7个省区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下降,其中辽宁、黑龙江和湖南降幅超过10%。西藏、海南和吉林等3个省区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长了30%以上,其中西藏增幅达74.01%;有8个省区市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下降,其中河南、山西和重庆的降幅均超过了40%。

  3、三大区域比较

  以上季度相比,三大区域各项指标均有所下降。从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四项指标看,下降最明显地区分别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从三大区域各星级情况看:一星级各区域降幅较小。中、西部地区的平均房价略有增长。三大区域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下降明显。中部地区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小幅增长,东部地区降幅达20%;二星级东部地区降幅较大,各项指标降幅均为三区域最大;三星级各区域明显下降。三大区域各项指标降幅均在10%左右;四星级中部地区下降明显,除平均房价的三项指标均为三区域最大降幅;五星级西部地区下降明显。各项指标均为三区域最大降幅。中部地区平均房价有所增长,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降幅为三大区域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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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去年同期相比,东部地区各项指标均有所增长,中、西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三项指标有不同程度增长,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指标均有所下降。从三大区域各星级情况看:一星级中部地区增长优势明显,各项指标增幅较大,其中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超过100%;二星级和四星级西部地区略有提升,各项指标均有小幅增长。东、中部地区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指标有所下降;三星级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下降。中部地区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降幅较大,东、西部地区的平均房价略有下降;五星级东部地区增长明显。中、西部地区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指标略有下降。  

  4.50个重点城市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平均房价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厦门、无锡、福州、呼和浩特、贵阳、银川、深圳、南京、海口和苏州;平均房价下降明显的有拉萨、黄山、广州、济南、南昌、长春、温州、大连、兰州和桂林,最大降幅为37.05%。平均出租率有所增长的仅有温州一个城市,增幅为1.48%;拉萨、长春、黄山、银川、桂林、苏州、大连、上海、杭州和天津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43.94%。福州和海口两个城市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有所增长,分别增长了3.95%和3.19%;拉萨、黄山、长春、桂林、济南、广州、大连、银川、上海和南昌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64.71%。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厦门、珠海、长沙、福州、深圳、温州、乌鲁木齐、桂林、无锡和郑州;宜昌、重庆、拉萨、长春、黄山、济南、银川、上海、广州和合肥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67.03%。(第一季度和2010年第四季度填报率不足60%的城市不进行排序。) 

 

  综上所述,从第一季度填报的相关数据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 一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较稳定,环比下降,同比增长。从收入比重看,一季度全国星级饭店餐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上升,占营业收入近一半,客房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下降,不足40%。从全国星级饭店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两项指标看,第一季度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60.14元/间夜,比上季度下降了16.89%,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83%。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1366.64元/间,比上季度下降了13.83%,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92%。各星级与上季度相比均有所下降,每间客房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增长,三星级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明显。

  2.全面进入经营淡季,客房出租情况好于去年。一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受季度性和春节假日因素影响全面进入经营淡季。比上季度相比,全国平均出租率为54.78%,下降了11.04%,高星级下降更为明显。从各地情况看,平均出租率除海南有一定幅度增长外,各地均呈现不同程度下降。从三大区域看,各区域明显下降,其中西部降幅相对较大。50个重点旅游城市参与排序的38个城市中仅温州一个城市比上季度略有增长。从与去年同期比较分析看,一季度虽然面临经营淡季,但各项经营指标均有所增长。其中全国平均出租率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94%,近20个省市区平均出租率有不同幅度增长,同时三大区域的平均出租率也出现一致增长的情况。

  3.海南一枝独秀,经营业绩突出。从第一季度全国各地区经营指标排名看,海南平均房价排名第二位,平均出租率排名第一,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名第一位,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名第六位。从分星级排名看,海南的平均出租率在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的排名中均在前两位,而五星级的平均房价排名中也超过了上海,位居第一位。从50个城市的排名中,也可以看到三亚在四项指标的排名均位居第一,远超过其他城市。从与上季度比较分析看,海南经营优势明显,各项指标增幅均为最大,远高于其他地区。从与去年同期的比较分析看,海南一季度经营业绩突出,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长了58.98%,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长了57.67%。

  4.三亚和温州的高出租率“逆势而上”。从一季度50个重点旅游城市平均指标看,三亚各项指标均位居列居第一位。从经营指标的比较情况看,迎来全年游客高峰的三亚各项指标大幅增长,与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经营淡季形成鲜明反差。与上去年同期相比,一季度业绩突出,除平均出租率略有下降外,其余三项指标明显增长。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重点旅游城市与上季度比较分析中,温州是唯一一个平均出租率增长的城市。第一季度温州平均出租率排名第四位,其中五星级平均出租率全国最高。但与去年同期相比,温州的平均出租率、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有所明显下降。

  5. 辽宁、湖南、山西和广西经营情况有所下滑。从与去年同期比较分析看,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有所下降的四个省分别为辽宁、湖南、山西和广西。其中辽宁和广西平均房价和平均出租率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湖南平均房价略有增长,但平均出租率降幅较大。山西的平均房价有明显下降。四个省的客房收入均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从一季度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序看,湖南第十二位,辽宁第十七位,山西第十八位,广西第二十五位;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序中,湖南第十位,辽宁第十四位,广西第十九位,山西第三十一位。

  备注:

  1.平均房价(Average Room Rate):当季客房收入/当季实际出租间夜数;

  2.平均出租率(Occupancy):当季实际出租间夜数/当季可供出租间夜数×100%;

  3.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Revenue Per Available Room):当季客房收入/当季可供出租间夜数;

  4.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Total Revenue Per Room):当季营业收入/客房间数;

  5.三大区域:

  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中部地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

  6.50个重点旅游城市中因2010年第四季度的填报完成率不足60%而未列入本季度比较排序的十一个城市有:石家庄、张家界、秦皇岛、东莞、泉州、三亚、丽江、沈阳、昆明、太原、哈尔滨。

  7.因50个重点旅游城市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自2010年第二季度起,2010年第一季度只有22个城市数据填报完成率达到60%,故本季度不进行与去年同期的排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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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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