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全国12100家星级饭店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总计为635.68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276.4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3.49%;客房收入为279.2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3.92%。
2012年第三季度,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13528家星级饭店,有12708家经营情况数据通过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完成率为93.94%。
一、总体情况
在12708家星级饭店中,除停业的608家饭店外,有12100家完成了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填报,包括一星级177家、二星级3368家、三星级5683家、四星级2214家、五星级658家。
全国12100家星级饭店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总计为635.68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276.4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3.49%;客房收入为279.2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3.92%。
2012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统计表
(按星级分)

全国第三季度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326.18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63.42%,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206.86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9632.08元/间。
2012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平均指标统计表
(按星级分)

从第三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位居全国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天津、海南、青海和四川;平均出租率位居前6位的为湖南、新疆兵团、山东、贵州、新疆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四川、山东、青海和新疆兵团;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山东、西藏自治区、江苏和浙江。
二、各省区市分星级情况
一星级饭店:北京(18家)和安徽(2家)两地的平均房价在200元/间夜以上;平均房价最低的为吉林(1家)和新疆兵团(1家),不足5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有5个省份,不足30%的有2个省区。
二星级饭店:北京(180家)、上海(45家)、西藏(46家)和辽宁(118家)四地的平均房价均高于200元/间夜;海南(16家)平均房价最低,为96.68元/间夜。湖南(193家)和山东(196家)平均出租率超过70%;海南(16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为40.18%。
三星级饭店:北京(209家)、上海(104家)和新疆兵团(25家)三地两地的平均房价均超过了300元/间夜;海南(78家)平均房价最低,为132.42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共有8个省区,其中湖南(211家)最高,为80.54%;海南(78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为48.92%。[page]
四星级饭店:上海(64家)、北京(124家)和青海(12家)三地的平均房价超过了500元/间夜;海南(35家)平均房价最低,为257.48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共有9个省市,其中湖南(49家)最高,为82.20%;海南(35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为55.09%。
五星级饭店:上海(53家)、宁夏(1家)和青海自治区(2家)的平均房价超过900元/间夜,高于其他省区市;平均房价低于500元/间夜的有4个省份,其中安徽(17家)最低,为427.78元/间夜。平均出租率方面,湖南(16家)和青海自治区(2家)最高,超过80%;西藏(1家)最低,为41.35%。
三、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有4951家饭店完成第三季度数据审核,占全国总数的36.60%。从第三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位居前10位的
分别为上海、青岛、北京、三亚、呼和浩特、西宁、乌鲁木齐、厦门、深圳和成都。平均出租率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长沙、兰州、青岛、乌鲁木齐、西宁、贵阳、大连、太原、银川和成都。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青岛、乌鲁木齐、上海、西宁、北京、呼和浩特、长沙、成都、厦门和深圳。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长沙、呼和浩特、上海、乌鲁木齐、青岛、北京、长春、拉萨、南京和无锡。
2012年第三季度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平均房价前10名情况表
(按星级分)
单位:元/间夜

2012年第三季度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平均出租率前10名情况表
(按星级分)
单位:%

四、比较分析
1、分星级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全国星级饭店(一至五星级合计)第三季度各项指标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国星级饭店(一至五星级合计)第三季度平均出租率略有下降,其余各指标有不同程度上升。[page]
2012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平均指标比较
(按星级分)

2、各省区市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有13个省份的平均房价下降,其中广东降幅最大,为9.43%。平均出租率指标比较中,青海增幅最大,为43.74%;浙江降幅最大,为4.11%。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的比较中,西藏增幅最大,为118.40%;上海降幅最明显,为9.04%。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的比较中,西藏增幅最大,为274.03%;广东降幅最明显,为12.66%。
与去年同期相比,有1个省市的平均房价下降,其中陕西下降最大,为5.06%。除4个省区市的平均出租率上升外,其余各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海南下降最大,为12.81%。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的比较中,新疆兵团增幅较大,为28.95%;陕西降幅最大,为13.22%。除14个省区市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下降外,其余各地均有不同程度增长,西藏增幅最大,为125.06%。
3、50个重点城市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拉萨、乌鲁木齐、西宁、青岛、呼和浩特、大连、银川、秦皇岛、长春和哈尔滨;平均房价下降明显的有洛阳、广州、福州、昆明、东莞、三亚、上海、合肥、济南和杭州,最大降幅为19.65%。平均出租率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秦皇岛、西宁、拉萨、长春、呼和浩特、银川、兰州、哈尔滨、大连和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南昌、黄山、上海、广州、泉州、宁波、海口和福州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13.77%。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长的城市为居前10位城市为拉萨、西宁、秦皇岛、苏州、乌鲁木齐、无锡、呼和浩特、青岛、南京和银川;广州、武汉、洛阳、福州、杭州、上海、昆明、南昌、东莞和黄山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20.37%。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长前10位的城市为拉萨、秦皇岛、西宁、乌鲁木齐、青岛、长春、呼和浩特、大连、南宁和哈尔滨;无锡、南京、苏州、广州、东莞、洛阳、福州、黄山、长沙和南昌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44.87%。
2012年第三季度重点旅游城市环比增长前10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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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三季度重点旅游城市环比下降前10名
单位:%

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太
原、西宁、海口、洛阳、丽江、长春、成都、南宁、哈尔滨和青岛;西安、东莞、福州、济南、宁波、武汉和黄山有所下降,最大降幅为9.81%。平均出租率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宜昌、长沙、兰州、洛阳、黄山、西宁、上海、重庆、乌鲁木齐和大连;拉萨、海口、南昌、合肥、西安、石家庄、温州、南宁、厦门和福州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14.89%。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太原、洛阳、西宁、兰州、宜昌、长沙、哈尔滨、成都、长春和丽江;西安、福州、合肥、温州、宁波、东莞、拉萨、武汉、三亚和济南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19.57%。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拉萨、广州、长沙、太原、珠海、兰州、洛阳、乌鲁木齐、青岛和北京;西宁、哈尔滨、合肥、杭州、南京、无锡、苏州、昆明、西安和福州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62.14%。(2012年第三季度和2011年第三季度填报完成率不足60%的城市不进行排序。)
2012年第三季度重点旅游城市同比增长前10名
单位:%

2012年第三季度重点旅游城市同比下降前10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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