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数据
全国第一季度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322.75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51.09%,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64.90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4100.83元/间。
2013年第一季度,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13537家星级饭店,有12716家经营情况数据通过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完成率为93.94%。
一、总体情况
在12716家星级饭店中,除停业的678家饭店外,有12038家完成了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填报,包括一星级165家、二星级3174家、三星级5722家、四星级2275家、五星级702家。
全国12038家星级饭店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总计为536.28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245.1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5.72%;客房收入为216.2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0.33%。
2013年第一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统计表
(按星级分)

全国第一季度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322.75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51.09%,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64.90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4100.83元/间。
2013年第一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平均指标统计表
(按星级分)

从第一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位居全国前6位的为海南、上海、北京、天津、广东和福建;平均出租率位居前6位的为湖南、海南、湖北、四川、福建和河南;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位居前6位的为海南、上海、北京、广东、福建和四川;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福建、北京、浙江、江苏、海南。
二、各省区市分星级情况
一星级饭店:北京(16家)、辽宁(5家)、安徽(2家)和河北(3家)四地的平均房价在200元/间夜以上;平均房价最低的为新疆兵团(1家),不足5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有3个省份,不足30%的有4个省区。二星级饭店:北京(180家)、上海(42家)两地的平均房价均高于200元/间夜;青海(40家)平均房价最低,为104.66元/间夜。湖南(187家)和江苏(174家)平均出租率超过60%;吉林(58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为31.24%。
三星级饭店:北京(208家)、上海(102家)两地的平均房价均超过了300元/间夜;广西(203家)平均房价最低,为133.87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60%的只有湖南(218家)一省;西藏自治区(38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为33.24%。四星级饭店:上海(66家)的平均房价超过了500元/间夜;新疆兵团(5家)平均房价最低,为209.98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为湖南(46家),达到71.93%;西藏(14家)平均出租率最低,为24.06%。
五星级饭店:西藏(1家)、海南(21家)、黑龙江(5家)和上海(57家)平均房价超过900元/间夜,高于其他省区市;平均房价低于500元/间夜的有7个省份,其中山西(18家)最低,为418.99元/间夜。平均出租率方面,湖南(15家)最高,为68.62%;宁夏自治区(1家)最低,为21.39%。
三、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有4816家饭店完成第一季度数据审核,占全国总数的35.58%。
从第一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三亚、上海、北京、厦门、广州、成都、深圳、哈尔滨、武汉和南京。平均出租率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长沙、三亚、温州、福州、昆明、深圳、兰州、济南、南京和海口。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三亚、上海、长沙、厦门、北京、深圳、广州、福州、南京和成都。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泉州、温州、上海、长沙、三亚、福州、广州、无锡、北京和南京。
2012年第一季度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平均房价前10名情况表
(按星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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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平均出租率前10名情况表
(按星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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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较分析
1.分星级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全国星级饭店(一至五星级合计)第一季度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每间客房平摊营业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均有下降。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国星级饭店(一至五星级合计)第一季度平均房价略有上升,其余各指标均有下降。
2013年第一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平均指标比较
(按星级分)

2.各省区市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全国大部分省份的平均房价下降,其中广西自治区降幅最大,为31.56%。平均出租率指标比较中,青海降幅最大,为27.00%。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的比较中,海南增幅最大,为35.71%;广西降幅最明显,为43.91%。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的比较中,海南增幅最大,为23.05%;广西自治区降幅最明显,为40.12%。
与去年同期相比,有7个省市的平均房价下降,其中新疆兵团降幅最大,为7.89%。除3个省区市的平均出租率上升外,其余各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新疆自治区降幅最大,为16.64%。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的比较中,西藏自治区增幅最大,为26.92%;山东降幅最大,为17.48%。除8个省区市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上升外,其余各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山东降幅最大,为19.57%。
3.50个重点城市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三亚、昆明、厦门、哈尔滨、海口、合肥、东莞、长沙、石家庄和呼和浩特;平均房价下降明显的有拉萨、丽江、张家界、宜昌、桂林、长春、洛阳、济南、广州和银川,最大降幅为33.60%。平均出租率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黄山、张家界、桂林、长春、秦皇岛、苏州、乌鲁木齐、西宁、宜昌和石家庄;50个城市中只有丽江平均出租率环比增长,为3.44%。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长的城市共有3个,为三亚、昆明和哈尔滨;张家界、黄山、桂林、拉萨、长春、宜昌、银川、乌鲁木齐、秦皇岛和苏州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59.11%。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长的城市共有4个,为泉州、广州、三亚和昆明;张家界、黄山、长春、宜昌、拉萨、桂林、丽江、郑州、南宁和济南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62.37%。
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旅游城市环比增长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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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旅游城市环比下降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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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西宁、乌鲁木齐、昆明、石家庄、长沙、黄山、三亚、丽江、海口和贵阳;宜昌、张家界、东莞、太原、洛阳、沈阳、南京、济南、桂林和上海降幅位居前10位,最大降幅为20.02%。平均出租率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丽江、拉萨、张家界、昆明、东莞、黄山、青岛、西宁、洛阳和银川;呼和浩特、乌鲁木齐、石家庄、长春、宁波、成都、桂林、南宁、沈阳和太原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19.04%。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丽江、西宁、拉萨、昆明、黄山、青岛、郑州、贵阳、长沙和哈尔滨;宜昌、呼和浩特、太原、沈阳、长春、桂林、南宁、东莞、宁波和张家界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23.97%。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泉州、广州、西宁、昆明、秦皇岛、长沙、丽江、珠海、杭州和贵阳;张家界、宜昌、三亚、呼和浩特、太原、武汉、南宁、无锡、石家庄和桂林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30.82%。(2013年第一季度和2012年第一季度填报完成率不足60%的城市不进行排序。)
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旅游城市同比增长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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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旅游城市同比下降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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