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祥:工商总局与酒店餐饮业立场不同
为了维持整个市场的规范与合理的发展,消除负面影响,适当的法律措施是必要的。但是,法律也不是万能的;而法律顾及不到的地方,企业就有必要用一些行规去约束。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了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饭店协会先后以公开信的形式请求工商总局对该行为予以纠正。迈点特约评论家黄建祥认为,“工商总局与酒店餐饮业发生冲突的根源,是两者的对象和立场不同。”
“在这件事上,工商局考虑到是消费者的权益,以防范不法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一直以来,废除餐饮行业的‘霸王条款’是不少消费者的呼声;而旅游餐饮企业则通过声明,来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工商总局打击的是不法经营者,而旅游餐饮企业针对的是素质低下的顾客。其实双方所针对的对象,都是那么一小撮人而已。如今,却变成了双方都扩大打击面,在热闹的互掐。这便致使了素质低下的顾客转身一变,成为了工商总局的支持者;而不法经营者,则变成了旅游餐饮业相关协会的拥护者。双方本是出于好意,为了规范经营,却因一部分人的贪婪、违法、缺乏公德心而弄得面红耳赤。”
餐饮企业经营的目的在于盈利。而在这个物价飞涨的时代,餐饮企业的经营成本不容小觑。倘若餐饮企业彻底摒弃这些所谓的“霸王条款”,那么碰上了贪婪式消费的顾客,酒店又该追求谁的责任?顾客受到欺诈,可以寻求工商部门的帮助,而企业遇上无理的人,却无处喊冤,稍有不当,便会被冠上“黑店”、“店大欺客”的恶名。这都让餐饮企业如履薄冰。
诚然,餐饮企业的“霸王条款”一直是社会的诟病,但这仅是一部分餐饮企业企业不凭良心经营以及一些素质低下的顾客贪婪式的消费导致的整个市场这样的负面影响。
“为了维持整个市场的规范与合理的发展,消除负面影响,适当的法律措施是必要的。但是,法律也不是万能的;而法律顾及不到的地方,企业就有必要用一些行规去约束。只要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弄这些所谓的‘霸王条例’,权当让利又何妨;而对于那些合理消费的顾客,也不会在意这些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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