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祥:关于酒店“小费”的几点思考

迈点网 · 2014-06-08 18: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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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不可以向西方那样直接地推行小费制,归根到底不是技术层面上的问题,而是文化上的差异造成的。西方讲究同工同酬,以利益为导向,并且具备契约精神,通过货币交换服务,这是他们所能够接受的。

  提到小费,不禁勾起了我的实习回忆。我至今依然记得,实习期间所获得的小费一共大约200美元,其中无一例外的都是欧美客人给予的。这成了我那时除了工资以外的又一笔收入。虽然不算太多,但是确实让我感到每天工作都非常起劲,特别是遇到欧美客人时。如今,要探讨是否国内也适合推行小费制,我的观点是,小费是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目的。

  目前国内大多数酒店对于员工索取小费的行为是一种折中的态度,即规定员工不可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客人给予小费,但是如果通过自身的工作表现,赢得了客人的赞许,使得客人愿意给予小费,酒店各级管理层大多数也是不反对的,只是要求员工要礼貌地予以回应。这当中,既有小费原本的味道,又融合了中国本土文化的观念。我觉得是比较恰当的。

  我们是不可以向西方那样直接地推行小费制,归根到底不是技术层面上的问题,而是文化上的差异造成的。西方讲究同工同酬,以利益为导向,并且具备契约精神,通过货币交换服务,这是他们所能够接受的。而这种做法,中国人绝大多数是无法接受的。我们会认为,给小费的主动权在自己。作为客人,自己愿意给就非常有面子,如果是被员工索要或被暗示给予,客人就会有一种被胁迫的感觉,这样就非常没面子,一定火大。你问问你自己是不是这种感觉?那么,要我愿意给予小费的前提,当然是你的服务能够打动我,否则作为客人,为什么非要给?

  至于说通过推行小费制来提高员工待遇,这无异于饮鸩止渴。更何况提高员工的薪资待遇,除了推行小费制,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我们不妨都看看我们的薪资架构,我们的员工除了拿着相对固定的工资外,还有什么其他收入吗?除了升职,年底双薪,少数人参加酒店组织的活动获奖,几乎就没有了。再看看我们的奖惩,几乎所有酒店的《员工手册》,处罚的条目绝对要多过奖励的条目,而且处罚的条目写得非常清楚,而奖励的条目却写得非常含糊简短。就算有些常规的奖励,如拾金不昧,年度评优等,奖励的额度其实都非常有限,更有甚者有的酒店在宿舍水电费上赚员工的钱。所以,把提升员工薪资这样的任务压在小费身上,我觉得是不公平的。

  想要提高员工的薪资,我认为:一要至少提供与当地同行平均水平相近或略高的薪资,让员工感觉到这份工作的直接价值,二是精简架构编制,提高劳动效率,三是通过制定政策,为员工通过自己的辛勤的劳动获得工资外的报酬创造条件,四是奖罚至少相抵,以奖为主,罚为辅,尤其是对员工好人好事,否则谁愿意去额外做那些事呢?

  我不反对小费,关键是作为员工怎么要到这样的小费,是通过出色的工作?还是生硬地索要?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些职位是有给小费的惯例,如行李生、棋牌室服务员、KTV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有时也会有,等等。更没有必要推行什么小费制,因为我们已经有属于自己的一套价值观和做法,千万不能照搬照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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