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规下,酒店(餐饮)业应对策略
既然是社保负担沉重,就只围绕降负来寻求解决的办法。
(迈点专栏 杜嵩)近几年,国内酒店(餐饮)业,叫苦不迭,某些地方,甚至哀鸿遍野。除了后疫情时代的综合征,还有很多内陆城市正处于新老酒店更迭的惨烈竞争期,加上商务市场、公务市场、喜宴市场迅猛萎缩,以及今年颁布史上最严禁酒令,行业的寒冬正摧残着很多从业者,令到中高端酒店(餐饮)门店举步维艰。而最近,最高法最新发布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2025年9月1日施行),在酒店(餐饮)业,犹如平地惊雷,让很多经营困难的门店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应多位学员与多家顾问酒店邀请,本人作为一名酒店(餐饮)业一线实战超28年的老炮,从法律法规、一线实战经验的视角,深度与读者分析、探讨一些应对方法。毕竟,活下来,才是真正的出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是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该解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其内容包括:
1. 针对竞业限制、混同用工、社会保险纠纷等社会关切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依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2. 明晰了应认定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避免用人单位规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一、个人观点
(一)其实,并不是旧法新规。而是旧法统一解释。本人在过去十几年大量的实践中,可以肯定:只要员工因未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保,而到劳动部门维权,即使公司出具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只要确定了事实,公司普遍都需要补缴社保。针对社保补缴的这一项政策,劳动部门与法院基本上都是一边倒的支持员工。
(二)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关于社保,均是民不告,官不究。国家对于社保虽为强制缴纳,但是没有像税法那样严格稽查。
(三)统一司法解释后,更不能心存侥幸,法律随着社会的进步,只会越来越严格,越来越透明,那种企图找关系来解决问题的侥幸做法将会愈加困难。遵纪守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应对,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四)正式员工在试用期内亦需签订《试用期合同》(工作3天内),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也需缴纳社保,过试用期再交社保照样违法。
二、应对策略
既然是社保负担沉重,就只围绕降负来寻求解决的办法。
(一)国家允许以下人员可以不购买社保。根据实际用工情况适度聘用下列人员,可以降低社保负担。温馨提示:建议为此类员工加购大额意外险,防止意外发生,公司利益受创。

(二)对于有强烈愿意不参保的员工,既然放弃购买承诺书无效,为了防止员工背刺,可以尝试用以下办法:拆分报酬+签订《社保补贴协议》。关键点:
1. 工资条上应清晰注明社保补贴,金额不能少于该员工的社保单位应缴部分;
2. 需签订《社保补贴协议》,该协议应约定:若员工起诉补缴社保,该员工应承担社保补缴滞纳金、并归还公司发放的社保补贴金,并约定该员工应给予公司,社保补贴金的利息(不超国家标准)。
(三)小公司,应尽量聘用知根知底的员工,如亲戚、邻居、熟悉的乡里、朋友等,现在酒店(餐饮)江湖里,有很多人做局,以不交社保与不签劳动合同状告公司,且屡屡的手。
(四)优化人员配置,推行“一专多能”。少用人、简化流程、且多用智能化设备与工具(智能机器人、无纸化办公、远程办公、自助入住办理机、自助收银、自助开票、智能化收货自动空调、热水控制系统...),以减少人员聘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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