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引导餐饮行业商标“注册有德”“行权有界”
据了解,《餐饮行业商标注册申请与使用指引(试行)》旨在引导餐饮行业市场主体做到商标申请“注册有德”;在商标专用权行使方面,引导商标专用权人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并合理维权,做到商标使用“行权有界”,同时,引导餐饮行业其他市场主体尊重他人商标专用权,避免产生侵权纠纷。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何越峰9月6日透露,针对前期出现的餐饮行业商标注册申请和使用问题,该局已发布《餐饮行业商标注册申请与使用指引(试行)》,重点就商标注册申请中常见误认、缺乏显著特征以及含地名标志等内容作出细化解释和说明。
据了解,《餐饮行业商标注册申请与使用指引(试行)》旨在引导餐饮行业市场主体做到商标申请“注册有德”;在商标专用权行使方面,引导商标专用权人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并合理维权,做到商标使用“行权有界”,同时,引导餐饮行业其他市场主体尊重他人商标专用权,避免产生侵权纠纷。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除出台《餐饮行业商标注册申请与使用指引(试行)》外,还在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和专利商标审查审理标准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在促进专利质量提升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积极推进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作为确认和处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修改后的规定将更有效应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完善审查处理程序并使其更加公开透明,向社会传递该局依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决心和信心。
在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推动出台《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净化商标代理市场环境,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
在专利商标审查审理标准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进行有效处理。在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审查员应对申请专利过程中的行为是否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审查。在《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中设立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审理专门章节,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要件、考虑因素、适用情形和典型案例等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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