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允许商改租 水电气按居民标准执行

证券时报网 · · 2017-01-13 08: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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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明确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其中明确,到2020年,河南省构筑住房租赁“三体系一机制”,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意见指出,将鼓励房企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其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与此同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经营,并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

  与以往不同的是,意见提出,将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鼓励新建租赁住房,且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同时,鼓励既有建筑按照设计规范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关规定进行改造后出租,并享受国家和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关支持政策。

  另据大河报消息,针对“商改租”可能涉及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而导致需要补交地价的问题,新政明确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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