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建稳增长20条:制定住房租赁试点财政资金分配计划
及时制定试点项目奖补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第一批奖补资金分配计划3.8亿元。
5月31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稳增长二十条措施》(简称《措施》)的通知。
其中,在聚焦民生工程加速度建设方面明确了多条住房租赁相关措施,包括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科学制定住房租赁试点财政资金分配计划。具体措施如下:
1、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推进31个公租房续建项目、约5万套的建设任务;年度累计发放租赁补贴家庭不低于4400户,新增分配公租房5000套;对选择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项目,易地集中配建资金可申请分期缴纳,每期缴纳资金比例不得低于申请销售面积占项目总面积比例,并在签订易地集中配建协议后的12个月内足额缴纳。
2、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统筹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大力培育规模化专业化市场供应主体,年度新筹集各类租赁住房2.6万套,有效增加小户型高品质租赁住房市场供应,努力形成供给多元化、经营服务规范化、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切实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问题。
3、科学制定住房租赁试点财政资金分配计划。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激励作用,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联系,结合各区县、开发区申报住房租赁试点项目情况,及时制定试点项目奖补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第一批奖补资金分配计划3.8亿元,支持各类住房租赁企业建设运营住房租赁项目。
1
搜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