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发布公租房新规,将于9月30日正式施行
进一步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房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近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印发《大理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定于9月30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准入、配租、租赁、退出及其监督管理。
修订后的《办法》(送审稿)主要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准入管理、配租管理、租赁管理、退出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八章,共计60条,较原来的《办法》增加了1章14条。整个修订过程始终遵循“降低标准、扩大覆盖面、简化程序、规范管理”的基本思路进行,主要目的是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作用,进一步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房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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