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调整为2000元/月
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12月11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提到,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由原来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调整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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