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住建局发布住房租赁资金风险防控提示
减少住房租赁风险
近日,从哈尔滨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哈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防范化解租赁交易风险,加强租赁资金安全管控,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6号)《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建房规〔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通知》(黑建函〔2023〕2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哈市实际,哈尔滨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房屋租赁资金风险防控的通知》,以有效减少因住房租赁企业、房产中介及二房东因资金断裂产生的租赁资金被占用、挪用等市场风险。
《通知》鼓励租赁当事人支付租金时进行资金监管。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建议对租金、押金进行监管。
目前,哈市各商业银行大都推出了资金托管业务,建议租赁当事人通过银行资金托管业务实现租赁资金监管。租赁当事人可选择银行网点,与银行签定租赁资金托管协议,银行依照托管协议进行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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