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拟出台新政,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商转公”

迈点网 · 2025-07-09 09: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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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贷款包括“带押直转”和“自筹结清”两种方式。

  “商转公贷款包括‘带押直转’和‘自筹结清’两种方式。”7月7日,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该省将推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新政,即拟出台《海南省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目前,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已通过网络等公开渠道发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该办法主要内容有5部分17条内容,包括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程序和材料、贷款额度和期限和利率等。

  记者了解到,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为原商贷所购住房,即海南省内新建商品自住住房,不包括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更新改造安置房、二手房、法拍房、自建房等。

  商转公贷款的“带押直转”“自筹结清”两种方式,这从字面上不难理解,“带押直转”就是将商业贷款余额直接转为公积金贷款(不能超出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自筹结清”就是购房人需要提前自筹资金将个人住房商贷还清,再通过相关流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带押直转”方式商转公贷款应在原商贷银行办理;“自筹结清”方式商转公贷款可跨行办理。

  商转公贷款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原商贷已还款1年(含,下同)以上,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还款等基础条件。借款人申请“带押直转”还需同时满足:申请贷款时在海南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原商贷所购住房是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海南省唯一住房或在全国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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