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开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此次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7月10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根据公告,此次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征集项目主体广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均可参与。在政策支持方面,政府将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多方面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
此次征集项目类型分为居住存量房屋、非居住存量房屋、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其中,居住存量房屋包括城区、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存量居住房屋房源,以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公租房、直管公房、周转用房、职工宿舍和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安置剩余闲置住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包括城镇、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且闲置、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工业用地或者物流用地上的厂房、仓储等非居住房屋应当在保障产业发展需求、满足环保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改建。
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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