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准五星级酒店试业 遭遇千万元合同纠纷

南方都市报 · 杨涛 · 2009-09-18 14: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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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福田区福民路一侧,一座金碧辉煌的准五星级酒店——— 皇轩酒店正式落成,并开始试业,但在它背后,一年多以来都在延续一宗涉额逾千...

  在福田区福民路一侧,一座金碧辉煌的准五星级酒店——— 皇轩酒店正式落成,并开始试业,但在它背后,一年多以来都在延续一宗涉额逾千万元的经济合同纠纷。

  该酒店由皇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皇岗实业”)在2006年出租给皇都饮食管理公司(下称“皇都”),后者引来投资方宝福和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宝福和”)。2008年,宝福和因合同、资金等原因出局,而皇都又引来新的合作方星城大酒店(珠海)有限公司。宝福和屡次协商投诉无果后,于上月底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将在审查之后尽快决定是否立案。

  装修一年,工人无分文工资

  “我们2007年5月份跟宝福和签订了装修合同,断断续续一直做到2008年8月,施工还没完,就莫名其妙被人赶了出来。”之前给皇轩酒店做装修的施工人员王庆一年多以来一直在向各级部门投诉,因为宝福和至今一分钱都没有给他们施工方结算。他们称,原定的全部装修工程金额是5000万元,而截至被赶出来前,他们应得到700万元左右的装修款。

  不过,宝福和公司负责人陈女士否认拖欠工程款,她称装修工程未结算的原因是公司与皇都之间的合作出现了问题。

  陈女士表示,皇都从皇岗实业租来酒店,随即与宝福和进行合作。皇都的主要义务是向皇岗实业缴纳合同定金740余万元并每月缴纳约120万元的租金,但在初期可以有9个月免租装修期。而宝福和负责出资约1400万元的保证金,同时出资不少于4600万元作为其他用途。同时宝福和有14年完整的经营权及绝大部分收益权。

  双方合作开酒店,无疾而终

  “这个合作实际上相当于转租。”陈女士说,后来发现皇都与皇岗实业的原合同中约定是不允许皇都转租经营的。她表示,2008年3月皇岗实业发函给皇都提出解除原始租赁协议。但皇都在此后将宝福和请来的施工队清除出酒店,在原合作账目没有结清的情况下,又请来珠海一家酒店管理公司继续合作,至今年9月,酒店完成装修并开始试营业。

  情急之下,宝福和向公安部门报案。深圳公安局经侦局受理此案,并开始就是否立案进行审查。

  昨日下午,皇都公司负责人潘先生最初表示他不愿谈此事,但记者离开后,他再度叫记者回酒店,表示具体情况可以和他的律师谈。不过,等待约半小时后,他表示律师不能及时赶到。

  记者前往皇岗实业公司,工作人员称物业部领导均外出,至昨晚8时仍无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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