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有偿点播《桃花运》被告侵权

迈点网 · · 2010-01-25 10: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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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迈点网】因北京江西大酒店未经许可、未支付报酬,在其酒店客房内提供《桃花运》影片的有偿视频点播服务,被享有该影片信息网络传播权...

  【迈点网】因北京江西大酒店未经许可、未支付报酬,在其酒店客房内提供《桃花运》影片的有偿视频点播服务,被享有该影片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乐视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告上法庭,要求酒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其他费用共计54000元。

  今日上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北京江西大酒店的代理人则认为,播放影片的实际主体是成都聚友网络公司,而不是被告,因为所有的设备都是聚友网络公司提供的,被告只是收取了简单的劳务费。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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