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启动餐饮服务许可 开饭店需药监部门办证

迈点网 · · 2010-10-08 15:36:19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

  【迈点网】从烟台市食药监局获悉,自9月15日起,烟台市区(芝罘、莱山、牟平、福山、开发区、高新区)将全面启动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原来...

  【迈点网】从烟台市食药监局获悉,自9月15日起,烟台市区(芝罘、莱山、牟平、福山、开发区、高新区)将全面启动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原来由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由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开饭店要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另外,以前办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到期的仍可使用,到期则要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

  餐饮监管:食品药监部门各有分工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许可工作进行了分工。自9月15日起,市区(芝罘、莱山、牟平、福山、开发区、高新区)将全面启动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市区特大型餐馆和经营场所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餐馆许可工作。餐馆(含酒店、酒楼、酒家、饭庄)、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含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饮料为主的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应到经营场所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开发区在机构改革到位前,原餐饮监管部门继续做好餐饮许可工作;高新区则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莱山区分局代为行使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及相应监管职能。

  另外,烟台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等监管职能也将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使。

  办理流程: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

  既然食品卫生许可证由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那以前的卫生许可证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如何?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科科长任震军。

  “以前办理的卫生许可证未到期的不需要重新办理,到期有延续需求的则要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另外,新办和变更的都需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任震军说。

  至于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流程,任震军介绍,首先,申请人到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网(www.ytshen-pi.cn)药监局栏下载打印《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不属于被限定人员声明》、《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及人员证明》,准备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准备好后,申请人再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通过后出具《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单》。之后,由监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材料符合要求,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申请决定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餐饮服务许可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监管部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自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稽查监督:市民可对餐饮问题投诉举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除了对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审核发放外,还将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据相关部门统计,2009年烟台市持有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约有7000余家,90%以上为中小型单位。

  烟台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副支队长朱国南表示,今后,稽查部门将加大对烟台市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另外,市民如发现餐饮问题可拨打电话6692303进行投诉。(新华网)

0

评论(0)

邮件订阅 吐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