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一酒店用水用电越是节约“罚”得越多

迈点网 · · 2005-12-13 10:51:28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

  每月按水表和电表交足了水费和电费,却还要交纳3000多元的差价款。昨日,鄂州市长江大酒店总经理熊英向记者反映这一怪事。  据熊英介...

  每月按水表和电表交足了水费和电费,却还要交纳3000多元的差价款。昨日,鄂州市长江大酒店总经理熊英向记者反映这一怪事。

  据熊英介绍,她承包的酒店用的是鄂州市河道堤防管理处的水电。该酒店一直按水表和电表交费。10月21日,鄂州市河道堤防管理处突然下了一份《催款水电费差价通知》,

  要求该酒店补交差价费3922元。记者看到,“差价电费按每度0﹒41元,水费按0﹒85元”,表上还列出1到8月份的用电和用水数及差价款。

  鄂州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办公室刘主任告诉记者,鄂州市长江大酒店用的水电是河道堤防管理处的。而此处的水电划分为商业、办公、生活三个标准,商业用水电要贵得多。而对于商业用水电的比例,是鄂州市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根据酒店规模大小而定下的。对于该处的水电标准,自来水公司定为总用水量的30%为商业用水,电力公司定为总用电量的25%为商业用电。如果长江大酒店使用的水电不足上述标准,由此存在的差价只能由该酒店出。

  酒店总经理熊英不理解,从她管理酒店以来,很注重节约,因此水电大幅度下降。难道节约还要“罚”?(楚天金报)

0

评论(0)

邮件订阅 吐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