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电价垄断 用电大户可直接购电

迈点网 · · 2010-05-13 11: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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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条价格新政出台,力挺皖江建设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省物价局于近日出台了20条价格新政,促进皖江城市带承...

  20条价格新政出台,力挺皖江建设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省物价局于近日出台了20条价格新政,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新政赋予示范区更为灵活的价格调控权,对各项收费进行规范,用电“大户”可直接向电厂购电、用气大户可享折扣以及水、气列出同价时间表等新政格外引人关注。

  价格飙涨将干预

  20条价格新政首条即规定,未明确的价格可由区内各地制定临时价格。另外,对于新进省集中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的企业,难以执行省定价的,可按照“一地一价”,在时限内分步执行。

  第三条特别规定,对已经放开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可能出现显著上涨,可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举例解释说,随着一些工程的集中开工,不排除区域的建筑材料价格出现飙升的情况。这一新政将保障当地价格平稳。

  用电大户可直接购电

  电价也能打破垄断了!新政第8条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电价由购用电双方协商确定。各地要积极协调和指导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签订电力直接交易合同。对达成交易协议的,将优先向国家报批。

  据了解,目前铜陵有色与国投宣城电厂已经在5月10日正式达成协议,从电厂直接购买较为优惠的电力。而这也是我省及全国省级第一笔成功的“直购电”交易。

  用水同价6月前完成

  这次新政中明确公布了水、天然气服务业以及工业用途的同价时间表。据了解,2010年底前,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将同价,其中用水同价应在6月底前完成。新政规定各地要确保按时完成同价工作,在进行同价时,不得借机提高居民用水、用气价格。

  据了解,目前我省淮北、宿州、阜阳、巢湖、芜湖已经完成了天然气的同气同价工作。

  用气大户可享“折扣”

  区内天然气不仅全力保障,用气大户还能享受一定幅度的优惠。据了解,新政要求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用电容量达到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规定。

  同时,按照分区作价、公平负担的原则,逐步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对省集中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的用气大户,各地在核定具体用气价格时,可以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

  或尝鲜“花钱”买排污权

  示范区可能在全省率先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据了解,排污权有偿使用在外地有着成熟的运作经验。环境作为一种重要资源,“环境有价”的概念也日益清晰。这一新制度的运用意味着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得到进一步有效控制,多余的污染物排放指标还可以有偿转让了。

  新政要求落实污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制度,我省对上述两项收费的征收及征收办法的改革有望提速。(强飞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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