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七家宾馆、酒店存火灾隐患被查封

迈点网 · · 2011-05-03 15: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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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宾馆、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在检查中,长春如家快捷酒店百草路店、朝阳区...

  日前,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宾馆、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在检查中,长春如家快捷酒店百草路店、朝阳区万家商务宾馆等7家隐患单位被依法查封,多家单位被依法处罚。

  全面检查具住宿功能场所

  据了解,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从5月1日至5月15日对全市宾馆、酒店、旅馆等具有住宿功能的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日下午,支队成立九个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对各大队检查行动情况进行督导。

  在检查中,个别时尚快捷酒店、商务宾馆等中小型场所疏散通道不畅、从业人员不经消防培训、消防设施不好用等隐患问题较为突出。个别单位人为封堵通道,严重威胁消防安全。根据检查情况,长春市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朝阳区蓝色宾馆、朝阳区万家商务宾馆、长春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百草路店、南关区锦江之星酒店、经济开发区汉庭快捷酒店及九台市两家宾馆,共计七家单位采取临时查封措施,责令以上单位立即改正存在的问题。

  对绿园区万盛宾馆消火栓系统没水,绿岛商务宾馆一、二、七楼安全出口锁闭、南关区新睡眠主题宾馆内消防设施故障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消防部门分别依法对其下达整改通知并处罚款5000元整。

  加大执法力度 决不姑息

  此次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治理工作,长春消防部门将继续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严查严治的高压态势。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未经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新文化报 - 新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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