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酒店婚宴酒席一定要把好“合同关”
历城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市民,押金和定金一字之差,但是含义完全不同。
端午小长假来临,酒店饭店的生意也好了起来,婚宴、家宴一桌接一桌。不过,不少市民在提前缴纳预订费用时,并未注意单据上写了些什么。市民林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孩子婚期临近,酒店却以另有安排为由取消预订,由于当初开的收据内容一字之差,只给退还当初缴纳的押金,不承担其他责任。今天,消协通过这一案例提醒消费者,预订酒店一定要严把“合同关”。
家住历城区的林女士年初就在二环东路附近某大酒店预订了50桌婚宴酒席,酒席预订在酒店的五楼大厅。林女士当场付了2000元,酒店给其出示的收据上写明是押金。近日,酒店忽然通知林女士说,婚礼当天酒店的五楼大厅另有安排,要求林女士改在其他楼层。林女士多次与酒店协商,酒店的答复是,收取押金时并没有写明在几楼举行婚礼,也没有签合同,愿意退还押金,并帮忙联系其他酒店。无奈之下,林女士投诉到历城区消费者协会东风分会,要求酒店退还押金并承担双倍赔偿责任。最终酒店退还了林女士2000元并赔偿了1000元。
历城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市民,押金和定金一字之差,但是含义完全不同。如果接受押金一方退还押金,就不存在对其约束作用;如果是定金,接受定金者如果违反约定,则必须双倍返还定金。消费者在预订酒店时,一定要注意签好协议,明确日期、地点、饭菜价格、数量等服务项目和违约赔偿事宜,同时要求酒店加盖公章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特别是押金与定金不能搞混,不要让酒店钻了空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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