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旅游星级酒店评定委员会公告(第6号)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 · · 2012-12-26 09: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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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星级饭店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于2012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派遣国家级星评监督员共对30家五星级饭店进行暗访检查。

  为加强对星级饭店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于2012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派遣国家级星评监督员共对30家五星级饭店进行暗访检查。根据暗访报告,按照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决定,对其中3家饭店予以取消五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的处理;对其中16家饭店予以限期整改的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一、取消星级

  1、哈尔滨新巴黎大酒店

  2、上海铭德大酒店

  3、湖南佳程酒店

  二、限期整改

  1、北京亚洲大酒店(整改期限1年)

  2、河北秦皇岛大酒店(整改期限1年)

  3、山西五台山五峰宾馆(整改期限1年)

  4、江苏南通新有斐大酒店(整改期限1年)

  5、湖北最佳西方五月花大酒店(整改期限1年)

  6、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整改期限1年)

  7、浙江绍兴宾馆(整改期限6个月)

  8、安徽六安皖西宾馆(整改期限6个月)

  9、福州外贸中心酒店(整改期限6个月)

  10、江西南昌园中源大酒店(整改期限6个月)

  11、河南鹤壁迎宾馆(整改期限6个月)

  12、广东碧桂园假日半岛酒店(整改期限6个月)

  13、重庆天来大酒店(整改期限6个月)

  14、四川九寨天堂洲际大酒店(整改期限6个月)

  15、新疆乌鲁木齐华凌大饭店(整改期限6个月)

  16、西安天域凯莱大饭店(整改期限3个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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