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取消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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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号)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取消乔月亮、许冬瑾、江亮根、袁仁国、罗晓云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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