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里就餐桌数少的话,不可以自带酒水。如果数量达十多桌,可以自带酒水,但每瓶要加300元的服务费。”位于青年大街上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中餐部的工作人员介绍。
今年,最高法曾表示,酒店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至于收取开瓶费是否合理,却没有明确规定。那么,这些五花八门的开瓶费,难道就没有相应的价格规定吗?
今年,最高法曾表示,酒店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至于收取开瓶费是否合理,却没有明确规定。那么,这些五花八门的开瓶费,难道就没有相应的价格规定吗?
最近有消费者发现,成都一家餐馆贴出一张告示牌,上面写着:“本店出售的酒水已包含洗杯水电费、洗杯人工费。自带酒水请自带酒杯。”
新《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新《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根据前期市民的反映,记者携手大申网“申诉台”联合晨报律师团,选取了10家餐饮企业,逐一走访,以实录的形式记录下各家企业对待“禁止(谢绝)自带酒水”这一霸王条款的态度。
根据前期市民的反映,记者携手大申网“申诉台”联合晨报律师团,选取了10家餐饮企业,逐一走访,以实录的形式记录下各家企业对待“禁止(谢绝)自带酒水”这一霸王条款的态度。
开瓶费的收与不收,商家都有自己的道理,当然,也有消费者对收开瓶费的行为表示理解,认为这是市场行为。有人觉得,只要酒店收费标准合理,并提前告知消费者,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收取。
开瓶费的收与不收,商家都有自己的道理,当然,也有消费者对收开瓶费的行为表示理解,认为这是市场行为。有人觉得,只要酒店收费标准合理,并提前告知消费者,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收取。
淮安昊震翰律师事务所律师卞恒亮告诉记者,酒店通过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告知消费者收取开瓶费本身,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淮安昊震翰律师事务所律师卞恒亮告诉记者,酒店通过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告知消费者收取开瓶费本身,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在我们这儿不收开瓶费,但只能喝我们卖的酒!”“你非要自带酒水也可以,必须喝一瓶买一瓶!”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酒店收取“开瓶费”提出强烈质疑的时候,浙江杭州一些高档酒店会所却底气十足地做起了“酒专卖”。
【迈点网】“好好的旅行被‘开瓶费’给毁了。”昨日,外地游客徐女士来电称,其在连游玩的一周时间里,每次自带酒水进饭店就餐,都被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