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一流旅游城市建设促进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安顺市一流旅游城市建设促进条例》是贵州省首部、全国第二部一流旅游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全文共设八章50条。
8 月 29 日,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发布会,宣布《安顺市一流旅游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 9 月 1 日正式施行。该《条例》于 8 月 1 日经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涵盖总则、空间布局、资源保护利用等内容,构建起系统的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制度框架。
《条例》明确三大目标定位,即打造国际知名的山地瀑乡生态、屯堡文化、避暑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确立国际视野、文化铸魂等六项建设原则,推动旅游业态转型升级。同时,提出六大特色举措:打造黄果树等 “三大核心吸引物”,建立旅游资源保护机制,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创新文旅体融合等业态,升级智慧文旅服务,强化要素保障与游客权益维护。
据悉,《条例》的施行将为安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助力其从 “旅游大市” 向 “旅游强市” 跨越,推动旅游业从传统观光型向多元复合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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