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社局:优先批准职工在子女春秋假期间的带薪休假申请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包括浙江省、江苏省、四川省、湖北恩施、广东佛山、陕西汉中等地试点探索实施春秋假。
3月16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带薪错峰休假及衔接中小学春秋假热点问答》,其中提到,为了做好职工带薪错峰休假与中小学春秋假相衔接,南京市人社局明确,用人单位可提前摸排职工家庭学龄子女情况建立信息台账,征询职工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的休假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安排休假计划。同时,加强内部统筹调剂,优先批准职工在子女春秋假期间的带薪休假申请,支持职工拆分使用年休假等灵活休假方式。
此外,南京市人社局还明确,充分考虑中小学春秋假因素,在安排阶段性、集中性工作或应急值守、民生保障任务时,尽量不安排有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子女的职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避开的应提前与职工充分沟通协商。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建立健全弹性排班、轮班轮休机制,为职工带薪休假照看子女创造便利条件,解决职工休假不便的后顾之忧。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包括浙江省、江苏省、四川省、湖北恩施、广东佛山、陕西汉中等地试点探索实施春秋假。整体来看,各地春假主要和清明假期或五一假期相结合,更长的假期也刺激了更多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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