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厅会同文旅厅下达2.5亿元文旅专项资金促发展
此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旅游景区、乡村及红色旅游景区建设,推动旅游业升级。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下达2.5亿元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全区文化事业与文旅产业发展。
长期以来,内蒙古财政厅优化支出结构。此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旅游景区、乡村及红色旅游景区建设,推动旅游业升级。同时,助力文旅产业培育与品牌推广,夯实发展基础。
财政厅将严格遵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规范流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激发文旅经营主体活力,促进文旅消费升级,为文旅融合与文化事业建设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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