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文商旅融合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11月10日截止
草案提出促进文商旅融合发展,激发消费新活力,建设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10月21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对《天津市文商旅融合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反馈。该草案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
草案提出促进文商旅融合发展,激发消费新活力,建设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草案共五章,包括总则、统筹规划、融合发展、服务保障和附则。在规划层面,草案提出由市商务部门组织编制文商旅融合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编制规划应突出业态融合、空间集聚和特色引领,防止同质化竞争和重复建设。
在业态层面,草案提出加强海河沿岸资源整合,保护利用五大道、意式风情区、解放北路等街区,塑造洋楼经济特色名片;支持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开发灯光秀、夜间市集、二十四小时书店等产品;同时支持发展冰雪经济,发展邮轮、游船、游艇等水上旅游。草案还鼓励发展票根经济,支持演出、赛事、展览票证作为通用消费凭证,推行一票多用、一票多惠,建立权益互认、资源共享、流量互导的协同机制。
入境旅游方面,草案明确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落实口岸签证、过境免签、邮轮入境免签等政策措施,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广「即买即退」措施。
在投融资与用地保障方面,草案提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模式;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探索推进旅游点状配套设施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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