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江侗戏荣登国家“非遗”名录大雅之堂

中国旅游新闻网 · · 2011-06-14 16: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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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国务院发布了国发〔2011〕1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日前,在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国务院发布了国发〔2011〕1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191项和国家级“非遗”扩展项目名录164项。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的侗戏榜上有名,荣登国家“非遗”名录大雅之堂。

  

       侗戏产生于清嘉庆、道光年间,创始人是贵州省黎平县腊洞山寨侗族文人吴文采。他根据汉族传书编出两部侗戏剧本,即《梅良玉》和《李旦与凤姣》,并在侗歌的基础上设计唱腔,创造了侗戏。侗戏产生后,很受侗族人民的喜爱,迅速在侗族地区传播。约1875年侗戏传入三江县。侗戏音乐有“大过门”、“小过门”和“普通腔”、“哭腔”、“尾腔”等传统唱腔。乐器有二胡、牛腿琴、锣、鼓等。表演形式较为简单,演员在舞台上走横8字。20世纪40年代后,侗戏吸收了汉族其他剧种长处,丰富了表演形式和乐器伴奏,深受群众的喜爱。至今,侗戏新老剧目共有四百多个,比较著名的剧目有《秦娘梅》、《莽子》、《甫宽》、《妹桃》等。

  侗戏,作为发源于清代的少数民族剧种之一,具有浓郁的侗民族特色,是民族民间戏剧艺术瑰宝之一。尽管它发展缓慢,但源远流长,经历人民群众集体创作、集体传播、不断得到加工、改造,古朴而不单调,抒情而不低劣。它民族民间特色鲜明,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并且尚在发展之中,其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清新活泼,有浓郁的乡土气息。由于侗民族有语言却没有文字,侗戏成了侗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纽带,堪称侗文化的“活化石”。

  据悉,目前,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计1219项,其中广西有37项。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的申报,是在第一次全国“非遗”普查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开展的。按照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要求,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必须是已列入省(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并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各省区市、中央直属单位及港澳地区共申报了3136个项目,经文化部组织专家认真审核,最终确认其中的191个新项目入选,另外的164项作为扩展项目入选。广西三江县的侗戏,作为传统戏剧的扩展项目,继侗族大歌和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之后,晋级成为三江县的第三个国家级“非遗”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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