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企业:重大疫情影响下能够获得哪些扶持政策?
中央部门和各地政府在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的同时,陆续出台一系列最新帮扶政策,扶持各行各业复工复产。
疫情拐点尚未到来,防护防控救治形势依然严峻,同时,复工复产迫在眉睫。
近一个月来,中央部门和各地政府在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的同时,陆续出台一系列最新帮扶政策,扶持各行各业复工复产。
文旅企业在重大疫情影响下将会受到多大程度的帮扶?2月21日,党中央召开会议提出“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明确了文化和旅游行业在受疫情影响的各行各业中的程度,为文旅企业获得在此之前出台的政策帮扶提供了重要依据,为中央和各地今后继续出台帮扶文旅企业政策指明了方向。
文旅企业时刻关注中央和各地复工复查工作指南和系列帮扶政策。相关渠道包括:文化和旅游部官网“疫情防控工作专题”(飘窗)关于中央和各地相关扶持政策的汇总;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官网;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
1文化和旅游部暂退旅游企业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为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履行社会责任,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向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要求各地在3月5日前完成保证金暂退工作。
2中小文旅企业就业支持政策。
及时关注各省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停工期、恢复期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补贴,贷款优先或展期等政策。
3疫情期间中小文旅企业运营成本支持政策。
及时关注各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相关要求: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关注本省可能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纾困资金”及其涉及的减免税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物业租金、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稳岗奖励等财政支持政策。
4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
关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2月1日和2月6日新出台涉及“六税”“两费”的12项政策(见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及地方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的政策。
5受疫情影响的文旅企业要做守法企业,主动肩负起社会责任。
在劳动关系上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要求,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根据生产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申报稳岗补贴;停工停产的合理发放职工工资或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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