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支持众创空间的政策,渔利了谁?

迈点网 · 2016-02-19 15: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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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相信这界政府的决心与能力。军队改革目前基本顺利完成,就是实证。现在军民双用转换领域,先于国企开展示范性创新尝试。

  2016年2月14日,情人节当天,国务院给青年创业者送了一份特殊的大礼——《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今天消息一出,空间研习社群里及我的朋友圈都被这一政策新闻刷屏。足见,大家对政策支持的呼吁与欢迎。

  那么,支持众创空间的政策,渔利了谁?

  是不是,联合办公又将迎来新的发展窗口期,还是仅针对科技创新型人才的扶持与培育?

  先看下政府的解读,再说小陈的观点。

  早在2014年,李克强总理就数次走进中关村大街,调研3W咖啡、车库咖啡等众创空间的经营情况。并发起号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由于众创空间进一步打破了专业界限,以及工业和服务业等传统划分界限,促进了分享经济和共享经济,孕育着“新经济”样态。2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部署建设双创基地发展众创空间,加快培育新动能。

  如今,政策落地,众多创业者迎来新利好。(这是中国政府网的原话)

  国务院将在哪些重点产业发展众创空间?又都有哪些重点任务?政策支持力度将有多大?方向和态度已经明确。具体怎么做?以下是中国政府网梳理的内容───

  1、为什么加快发展众创空间?

  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更大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通过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打造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型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2、将在哪些重点产业发展众创空间?

  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卫生、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先行先试,针对产业需求和行业共性技术难点,在细分领域建设众创空间。

  3、发展众创空间有哪些重点任务?

  1)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众创空间。按照市场机制与其他创业主体协同聚集,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实现与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创客群体有机结合,有效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高校院所积极参与、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群落。

  2)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发挥科研设施、专业团队、技术积累等优势,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通过聚集高端创新资源,增加源头技术创新有效供给,为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3)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双创基地。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试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各地发展各具特色的双创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要结合国家战略布局和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发挥重点区域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优势,打造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及产业园等共同形成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4)加强众创空间的国际合作。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外先进创业孵化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共同建立高水平的众创空间,鼓励龙头骨干企业与国外创业孵化机构合作建立投资基金。支持众创空间引进国际先进的创业孵化理念,吸纳、整合和利用国外技术、资本和市场等资源,提升众创空间发展的国际化水平。大力吸引和支持港澳台科技人员以及海归人才、外国人才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在居住、工作许可、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4、政策支持力度将有多大?

  1)实行奖励和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综合运用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对众创空间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补助。支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为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提供服务。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可以申报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支持包括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在内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推动众创空间发展。

  2)落实促进创新的税收政策。众创空间的研发仪器设备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按照税收有关规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符合规定条件的,适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众创空间发生的研发费用,企业和高校院所委托众创空间开展研发活动以及小微企业受委托或自身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众创空间可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

  3)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引导和鼓励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与众创空间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鼓励天使投资群体、创业投资基金入驻众创空间和双创基地开展业务。鼓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支持众创空间发展。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试点地区探索为众创空间内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试点投贷联动。支持众创空间内科技创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4)支持科技人员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高校、科研院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关规定,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政策。对本单位科研人员带项目和成果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探索完善众创空间中创新成果收益分配制度。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创业项目知识产权申请、转化和运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支持。进一步改革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使之更有利于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转化成果的积极性。

  5)调动企业参与众创空间建设的积极性。企业建设众创空间的投入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国有企业对众创空间投入较大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适用有关科技创新考核政策。充分利用淘汰落后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形成的闲置厂房、空余仓库以及生产设施,改造建设众创空间,鼓励企业通过集众智、汇众力等开放式创新,吸纳科技人员创业,创造就业岗位,实现转型发展。

  6)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大力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引导民用领域知识产权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运用。军工技术向民用转移中的二次开发费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向众创空间开放共享的专用设备、实验室等军工设施,按照国家统一政策,根据服务绩效探索建立后补助机制,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共享。

  (以上内容主要来自中国政府网,感谢!)

  小陈点评:

  1、政策出台背景:

  李总理从提出“互联网+”的改革战略,到数次走进中关村大街喝3W咖啡,年前又到上海等地调研经济,这一文件的出台,当是在充分调研了解中国当下经济及创业环境下出台的。

  值得注意的事,早于国务院,上海已于农历年前的2月1日,已经颁布了《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其中也有关于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表达,并指出了具体负责的部门。

  专项13:互联网+众创空间。引导形成创新文化和创业氛围,为创新创业提供智力资源和资金扶持,构建线上交流合作,线下路演活动、导师辅导、融资对接等多层次的创业生态体系。鼓励建设众创、极客等平台,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文创园区、科技园区等,为新型业态发展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众创空间服务平台,提供自由开放的协作环境,鼓励跨界的交流,促进创意的实现以至产品化。打造垂直领域创客空间,提供包括路演中心、创客训练营、孵化中心等功能区,以及创意餐饮等生活服务区,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和种子基金、产业基金,为入驻的初创企业提供包括产品设计、托管、融资、清算、交易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文创办)

  上面是有关文件部分全文,此项支持排在了第13个互联网+的地位。而排名第一的,分别是“互联网+研习设计”与“互联网+虚拟生活”。

  还有两个细节,需一起解读更有意思:一是,昨天新华网等中央媒体特别转发了上海的这一不是“新闻”的新闻;二是,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带队到上海宝山“中成智谷创意产业园”考察参观,这家曾经把“杀猪场”成功打造成“1933老场坊”的机构,格外受到政府的重视。

  空间研习社内的摩工坊团队正好在“中成智谷”有个居住空间,韩书记走进去参观后,同样勉励他们“好好干!”

  2、究竟是支持科研创新,还是支持空间发展?

  仔细看政策,大家可以统计下,关于“科研”、“科技”、“院校”的表述在国务院7号文件中的占此最大。

  “支持科技人员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高校、科研院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关规定,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政策。对本单位科研人员带项目和成果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

  这个政策与1978年改革开放后,许多大学教授到村镇企业“兼职”的趋势如出一格,但试问身边理工院校的教授,有几个这两年又不是这么干的呢,只不过以前不“光明正大”现在是国家政策鼓励!

  国家其实很清楚,只有科技创新,只有实业,才可能真正把经济拉出泥潭。所以,激励科研创新才是政策的最根本目的。再看上海的政策,不何把“互联网+”的前几名,全部给科研创新领域,就更是明白了!

  3、政策可执行的程度如何?

  在世界经济普遍低迷,人币贬值预期严重,就业压力不断严峻的当下,国家层面再次强烈创新与创业,其背后深意当细细品味。

  “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型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卫生、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先行先试,针对产业需求和行业共性技术难点,在细分领域建设众创空间。”

  目前宏观引导的意义还是大于实际操作的可执行性!对于空间运营商来说,只有如下几项政策,目前已经明确:

  “有条件的地方要综合运用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对众创空间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补助。”

  “大力吸引和支持港澳台科技人员以及海归人才、外国人才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在居住、工作许可、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众创空间可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

  “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试点地区探索为众创空间内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试点投贷联动。”

  4、还有没落地“政策靴子”吗?

  中国的经济改革与政治革命宿命一样,都尊崇“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始终在确促中央集权这一绝对纲领指引的沟渠中行进。沟渠的左壁是“稳定压倒一切”,右壁是“发展是硬道理”,2000年来,概莫能外。

  “因为退无可退,所以被逼向前!”

  这些是我上篇《如果商鞅和管仲穿越过来,2016年的经济还悲观吗?》文章观点。如果没看的,也可能阅读原文查看。眼下我们的改革决心足够了吗?我的看法是,虽已向前,但还不够坚决!

  为什么这么说,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国企对民营企业涉足空间的挤压太重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难道就只能寄希望于本身就“台阶较高”的科技产业吗?其他金融、能源等领域,可以逐步开放给民间创新吗?

  同样,我也在上文中讲过,我很乐观,因为我相信这界政府的决心与能力。军队改革目前基本顺利完成,就是实证。现在军民双用转换领域,先于国企开展示范性创新尝试。其昭示作用明显!

  “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向众创空间开放共享的专用设备、实验室等军工设施,按照国家统一政策,根据服务绩效探索建立后补助机制,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共享。”

  军工应该是“决定国家命脉”之最了吧,他如果都可以率先尝试,并取得成功。其他所谓的几桶油、电信、金融等领域,还好意思说自己因为怕“不安全”所以不能“开放”吗?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改革,不创新的东风就在前方。有勇气者,现在就是最好的创业时候!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迈点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投稿或加入专栏:请联系编辑QQ84352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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