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怎样利用“传销”模式做会员营销
今天的传销一边喊打一边如雨后春笋出来,深层原因是,失业人员多,生意难做,另外打击方向不准也是主要原因。
当大家看到这个标题时,可能会感到惧怕。这可能是个疯子计划,怎么明目张胆地把传销模式拿到这里公开宣传呢?笔者告诉大家不要怕。不久前,笔者遇见一批传销人员,其中一位据大家说是他们的经理,果不然在闲谈时,露出了传销的本质---所谓的洗脑模式行动。当在听取的过程中,笔者认真分析,某些话语方式不无道理,在每个行业都有销售,我们何不把某些实际运用到酒店会员销售呢?
看个话语:30年代,鲁讯说过,倒洗脚水不要连孩子一起倒掉。今天的传销一边喊打一边如雨后春笋出来,深层原因是,失业人员多,生意难做,另外打击方向不准也是主要原因。国家给传销下了种种定义,但是经济飞速发展,种种营销花样层出不穷,依靠国家来定性什么叫传销是困难的。
举个例子,安利、完美等企业是不是传销?在国家1997年规范市场之前,也算是吧。按国家下的六个定义,凡是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是传销。这时,安利的店铺,放在家里,一个房租100元也算店铺?一个要几个店铺才算店铺?恐怕工商管理人员都无法回答。另外,许多家保险企业,一个会场几百张桌子,也叫有店铺?安利、完美、保险企业的业务人员工资无一例外都与管辖人数有关,保险公司更强调增员不然完成要扣工资,要达到一定数目的新增代理人员才能晋升,这也算传销?是不是要所有企业只能在街上开个店卖东西才不叫传销,哪么中介、经纪、代理行为,是不是应割资本主义尾巴一样割了!那么,今天的微商呢?网络销售等又怎么定义。
另外,通过下线与下线业绩中获取报酬就是传销就更让人晕了。某广告公司经理,靠20个业务员完成业绩,他才能获得收入,经理与业务员,是不是上下线?经理赚业务员的钱,是不是赚下线的钱?按这种逻辑,所有广告公司都在做传销!同样,按此推论,一个集团公司总裁都得直接去干推销才不叫直销,更不能开分公司、就算开分公司就是下线,分公司开了后招业务员,经理赚业务员的钱就是下线,所以公司也开不成了。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就是传销?麦当劳、肯得鸡,小蒙羊、章光101等全国上几万个连锁企业,动不到收取加盟10万100万元的,按这种说法,都在做传销了?发展的专卖店更是上几千家,算不算传销,如果算,国家工商局为什么不取缔呢?
有的人说,有一层层发展会员就叫传销。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定义。很多喜欢思考的朋友,一了解到直销或电子商务的奖金制度模式时就会联想到非法传销的“金字塔”模式,就立即打心眼里痛恨这种让多数人花钱供养少数几个富翁的制度。尤其是当他的朋友给他画个奖金制度结构图时,大手一挥:“不要给我讲了,跟传销很像,我知道”。我要对这位朋友说“你还知道电脑呢!你也可能天天用,但是你知道电脑内部是怎么样工作的吗?那个CPU为什么有一排排的针头?那些复杂的像城市地图的线路板是如何运算的?你也许还听过柴可夫斯基的D大调,但是你知道有多少种乐器在搭配演奏吗?”。很多事物我们一知半解,可是我们仅凭印象和直觉就做出判断。
有人曾讲过“这个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我们就不妨来看看传统行业的营销模式结构图。产品从厂家出来,给独家代理商,再到几个区域代理商,再分给市级批发商再到县级小批发商甚至更小的批发门店,最后才是消费者。大量的消费者养活数量最多的小批发商,小批发商养活大批发商,大批发商养活区域代理,区域代理供养独家代理。这是不是一个“金字塔”。很多朋友质疑“直销或电子商务的模式是做到第一就一定赚钱”。其实仔细想想,传统行业何偿不是如此,比如国酒茅台,你能拿到某地区的独家代理,能有不赚的吗?比如某品牌汽车,如果你是全国的总代理,那些要买这款车的人还不得老老实实地把钱层层上交到你这里来。还有当年的摩托罗拉手机在广东地区的独家代理,诺基亚的独家代理等等他们发展到现在哪个不是行业的骄子了。
综合上述案例分析,酒店都会有会员卡、储值卡等分等级卡销售。那么,我们试想可否将我们的第一会员作为第一总代理,然后利用传销分销式方法设主、副卡销售,同时在产生的积分过程中设定积分兑换标准,利益分红三方共同享受。总之是人越多,销售成本越低,除了消费人的数量不限,那些第一会员客户的积分或收益不断上升,难道这样的销售能力酒店不可取吗?很可能还更强一些。
同时需要设定奖金制度。市场不断地发展,财富不断的增多,而客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如果没有合理的管理模式和分配制度,必然是一片混乱,企业也会停止不前。每一个行业每个公司都有它的一套分配原则。虽然我们身处人人平等的社会,管理上的职位等级和财富分配的等级是社会发展的自然产物。因为人有懒惰勤快、能力高低之分。就必须有一套规则来奖勤罚懒。
合理的财富分配涉及到复杂的经济学,在此我不作详细的说明。只举几个常见的现象:比如,保险公司要如何能做到只赚不赔?它们内部的行销总监、营业部经理、门店主任、寿险业务员到实习业务员等等渐次级别是如何分配一单业务的收益?这里面有复杂的计算。再比如,彩票行业,现在我们看到有多如牛毛的彩票经营点,彩民每周购买的资金都能上亿元。如何分配一等奖、二等奖直到末等奖。有人可能看到末等奖很少只有5元,但是中末等奖的人多,总数金额加起来说不定比一等奖还要大。这些都是需要有一个详细完备的分配制度的。
这个模式能发展到今天,是经过无数人的检验并不断完善和改进的。没有完美的制度,只有更好的制度,非法传销公司是利用了金字塔模式的优点从事骗钱的勾当。不能因为有人用菜刀行凶就不用菜刀了吧!那我们就都回到原始社会得了。而传统行业中也有经营不善导致金融纠纷的也不计其数。(以服装行业为例,品牌厂家卖给了加盟商收到了款,但是众多的加盟商却卖不出货而血本无归。店面租金、专卖店装修、加盟费、首批进货款、人工工资等等加起来,在中等城市开一个品牌专卖店也要15-30万左右吧。一个季度没赚到钱基本上就难以为继了。)
因为有了电脑软件和网络平台,我们不再需要去考虑那些复杂的数学计算,我们只需通过简单的公式就能得出自己的业绩与收入是多少。一个良好的制度必然是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各方面的资源,调起主卡消费客户的极积性,并严格遵守按劳分配的原则。它造就更多的中产阶级而不是少数几个富翁。它让客户与客户之间互帮互助形成良性循环,而不是想法子把自己会员干掉。您想多拿报酬、多吸粉、多为企业创造效益,只需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能力越强,收入越多。您的前辈只会帮您,而不会怕你能力强了超过他。
我认为,传销不可怕,可怕是传播一种什么思想,销售什么东西。如果传播的东西反人类反科学反伦理的,就算形式上多么合法,也会变成杀人的工具,那么销售者手中的东西就是毒药与犯罪的引信。反之。如果传播一种敬业、诚信、勤奋、服务的思想,有什么不好,如果销的是市民欢迎,质地优良、价格实在的产品与服务,促进社会发展,推进人才就业没有什么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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