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林:解读《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迈点网 · 2017-08-30 1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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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项政策对长租公寓产业的格局影响是巨大的,整个行业将会从分散式为主快速的向集中式推进。

  

  8月28日,中国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称,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国土部与住建部共同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根据地方自愿的原则,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中国饭店协会公寓委员会专家组组长穆林就此项方案进行了解读:

  采用集体用地进行租赁房的建设是我国土地政策上的重大的创新。今年5月份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今后5年,北京计划供地1300公顷建设50万套租赁住房,主要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安排。北京的乡产和村产比较多,会是供给的主力。7月份上海也推出了新政,区别在于没有提集中用地。再后来就是住建部等九部委推出增加租赁用地的供给。这个创新的政策里提到了13个主要的城市。在一线城市中,深圳没有集体用地所以不在其中。

  当然制度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新政策中提到的租赁用地尽管同样需要住建委和国土规委的审批但不会经过招拍挂的流程,这其中涉及到很多部门的调整,是我国对于土地使用政策的重大的变革,也是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中的一部分。

  从长期的角度来看,政策的长远效果是非常好,虽然没有一次性的土地出让收入但可以获得长期的税收源泉,相当于从涸泽而渔转成放水养鱼的发展思路。而且稳定的租赁市场有利于当地获得优质的增量人口,对城市的长期的发展是有益的,如青年公寓所入住的都是高层次青年人,能够为城市带来创新和活力。

  这项政策对长租公寓产业的格局影响是巨大的。公寓企业的格局模式、施工、运营、设计等方面也会出现一系列变化,整个行业将会从分散式为主快速的向集中式推进。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大企业吃掉小企业优胜劣汰的格局将会凸显。

  可以预见,未来集体用地租赁会出现,村里面出地作为一方股东,地产商代建作为一方股东,公寓运营方是另一方股东。最终租客享受优质的租赁住房,村民获得新的财产性的收入,租赁企业和地产业也会有良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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