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政策调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迈点网 · 2026-02-27 09: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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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3 月 1 日起调整公租房申请及保障。

 2月26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为加大对住房困难群众的保障力度,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发布了关于调整市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方式的通知,相关调整内容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调整,公租房申请条件大幅放宽。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户籍年限要求从3年以上缩短至1年以上;非本市市区户籍家庭养老保险缴纳要求变为连续满12个月以上,且取消“持有《郑州市居住证》”限制。房产转移记录审核期限从5年缩短到3年,车辆购置金额限制从8万元提高到15万元,新就业大学生享受优惠政策的学历范围扩大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保障方式也得到优化,实行“全域通办”,打破户籍和工作地限制,方便群众就近申请。同时,市区全域推行线上“自主选房”,先到先得,对于无法线上选房的人员,可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协助选房。 此外,通知还完善了过渡政策,针对保障期已满8年的非本市市区户籍在保对象、收入超标准但其他条件符合的在保对象等不同情况,明确了相应的过渡方式和租金标准。各县(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区住房保障部门可参照执行该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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