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租从业者的呼唤:既名正为何迟迟未“言顺”

劲旅网 · 张致宁 张明阳 · 2017-07-21 13: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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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早在2015年就出台文件鼓励短租公寓发展,然而各地方却迟迟未能给城市短租一个明确的界定,城市短租业者反而屡屡被罚。

  7月21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答记者问,再次肯定这一新兴经济模式的同时,也就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分享经济发展进行深度解读。然而,在现实中,城市短租经营者们依然面临着指导政策细则迟迟不能落地、经营活动频被监管的问题。这是成长的烦恼,也是产业发展必经阶段。城市短租业者们希望,这一业态能够尽快有政策细则落地,让房屋共享之花,开遍大地。

  中央力挺 城市短租两年前已“正名”

  在此前发的《短租从业者被被拘留10天 共享经济到底合不合法?》一文的留言区,网友@大道至简曾直言不讳:“小区,不欢迎短租。”

  这是当下城市短租业态遭遇发展困境的一个最真实写照。

  但是,城市短租为代表的分享经济在国家层面始终如一的得到支持。7月21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进行深度解读,再次肯定并明确支持这一新兴产业发展。

  事实上,早在两年前,鼓励发展短租公寓和长租公寓这两个分享经济的细分业态,就已经出现在国务院印发的文件里。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曾提出,积极发展包括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在内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细分业态,这也被认为是从国家层面,为短租和长租公寓这种新兴住宿业态“正名”。

  此后,包括深圳市大鹏区、厦门市鼓浪屿、浙江省(杭州市)、上海市浦东区等省市也相继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促进地方民宿市场的发展。

  即将于8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旅游条例》也设置了“民宿”专节,并将于2018年8月1日前,制定实施北京市城区民宿和乡村民宿的具体管理规定。

  细则缺失 政策难以指导新业态

  尽管在顶层设计方面和各地方政府态度方面,均对于城市短租为代表的民宿业态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但是在对一线旅游目的地出台的民宿管理办法梳理后,记者却发现,很多政策并未谈及如何具体监管城市短租,甚至政策本身主要针对乡村民宿,全文都没有提及“城市短租”字样。

  2016年8月,浦东新区政府印发《浦东新区促进特色民宿业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并没有对城市短租提出明确规定,只是提出,“立足实际,循序渐进,在市或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有限开展,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在全区推开。”

  《北京市旅游条例》对于民宿的定义中同样将城市纳入了民宿的经营范围“本条例所称民宿,是指城乡居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住宅,结合本地人文环境、自然景观、生态资源以及生产、生活方式,为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

  此外,今年2月,住建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的《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明确指出,指导对象为镇(不包括城关镇)、乡、村庄。其中,并未提及城市短租的建筑消防。

  记者注意到,同样在今年2月,公安部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将民宿划归旅馆业的经营范围。由此可见,在更加详细的国家或地方民宿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对于短租民宿市场的规范或将参照旅馆业的办法执行。

  证照难办  短租业者的尴尬处境

  城市短租公寓相关指导意见和细则的缺失,让城市短租经营者在相关执照的办理、遵照地方性法律法规进行消防设施的升级改造等方面陷入了尴尬的处境。

  在北京中关村地区从事短租生意的陈海(化名)向记者介绍,他在北京共经营着4家店,每家店有30多套房源,由于上半年赶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举办,北京开始严查民宿市场,在严查过程中,他被罚了4万块钱。并且,那段时间,他停掉了几乎所有的民宿。加起来的损失超过20万元。这也使他今年上半年,扣除成本,没有任何利润。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姜俊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接下来制定北京市城区民宿和乡村民宿的具体管理规定会考虑城市短租业者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6月中旬,上海浦东一名从事城市短租的业者因“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拘留10日。

  据媒体报道,深圳市《大鵬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已有两年的时间,截止今年2月,大鹏新区1193家民宿中,尚无一家民宿取得“六证”(消防安全鉴定文件、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同意民宿经营证明、民宿经营责任协议、营业执照、加入民宿协会证明)。

  既然名正 为何迟迟未“言顺”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这句出自《论语·子路》的古训如今用到城市短租发展现状上,毫无违和感。

  在采访中,来自京沪等地的短租经营者都表达了同样的困惑,既然国务院早在2015年就出台文件,鼓励短租公寓发展,给短租经营“正名”,为何各地方迟迟未在相关的管理办法中,给城市短租一个明确的界定。并且看到周围的城市短租业者屡屡被罚。

  对此,中青旅遨游首席品牌官徐晓磊,以一名行业观察者的角色,表达了他对各地城市短租政策迟迟未落地的看法。

  徐晓磊认为,从供给侧来看,多数现有政策更偏向于乡村民宿而非城市短租,这是因为乡村民宿人均住房面积大,且住房相对独立,住宿业态相对城市来说供给不足。

  而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小,高层社区牵涉利益相关者众多,安全等风控压力大,更重要的是,城市本来就有各类型酒店等住宿形态,供给压力总体上不大,监管层、社区自然会有保留意见。

  途家网公关总监唐挺则认为,目前各地之所以未就城市短租的发展,出台明确的管理办法,一方面是由于城市综合治理难度更复杂,其次是传统酒店业与新经济体之间的矛盾。

  唐挺分析,与长租的集约化管理方式不同,城市短租的碎片化业态,尤其是做好房客的登记报备,应对社会治安问题,不仅需要房东和民宿业者的妥善经营,也在考验着民宿(短租)预订平台的管理水平。

  据媒体报道,《大鵬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两年后,之所以出现六证难全的情况,一方面在于管理办法不具备法律强制效力,没有上位法支撑,推进力不足,基层执行缺乏积极性;另一方面,这两年新区一直根据市场变化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2016 年 4 月才正式修编印发《大鹏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同时,还在进行管理权责理清与框架搭建,以及民宿信息全面采集等前期工作。

  法律滞后  倒逼企业强化自治

  法律天然的滞后性也在倒逼着住宿分享企业加强自治,以保障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途家目前正在旗下的斯维登公寓板块对智能硬件解决方案进行测试。“目前测试结果已经完成,7月底将在途家的房东端进行全面实行,后续也将应用到蚂蚁短租、携程、去哪儿等与途家房源库存共享的预订通道。”

  唐挺表示,这一解决方案的研发不仅获得了公安部的支持,同时,也将简化房东登记房客信息的程序,确保信息的准确有效。

  “作为平台方,蚂蚁短租也会配合政府履行对房东合法经营监管的义务。”蚂蚁短租公关总监王佳美向记者表示,目前,蚂蚁短租对于房源信息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资质认证,确保房源信息的真实以及合法有效。

  此外,蚂蚁短租还通过技术手段,对房东与房客之间,通过站内信沟通,进行监控,如果发现房东引导房客线下交易,平台会对逃单房东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将会永久下线。“这样做不仅是为了保障平台的利益,也是为房客提供资金的保障。”王佳美说。

  据了解,为了引导房东规范经营,蚂蚁短租还通过开展线上和线下的培训,向房东普及最新的政策以及地方性的法律法规。

  谋求合法  来自短租业者的呐喊

  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实现市场交易额达3.45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参与分享人数达6亿,提供服务者人数约6000万。

  无论是平台方还是短租经营业者,无论是6亿参与分享经济的人数,还是约6000万提供服务者,各方都在希望国家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政策导向,释放积极信号。

  陈海告诉记者,他最迫切政策解决的两个问题,一是对城市短租进行定性,划定禁止经营的红线,把乌合之众清理出短租市场;二是明确监管主体,“不要在办理有效证件的时候,谁都不管,在监管的时候,谁都可以处罚。”陈海说。

  同样对政策有着迫切需求的还有平台方。在唐挺看来,最需要通过政策来解决的短租发展的矛盾就是消防的改造,以及对于民宿的合法地位做进一步明确。王佳美也呼吁有关方面,尽快给城市短租,一个合法化的身份。

  “如果按照一些地区出台的民宿管理办法,对于城市居民区的民宿进行消防改造,需要底朝天的改,除非整个小区业主都同意,不然碎片化的改造很难实现。”唐挺表示,途家都会建议房东在民宿经营过程中配套灭火器等设施,但是由于各地区对于消防的改造和配套以及其他民宿合法化的政策宽严有别,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此外,唐挺还希望政府对于新经济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在公安登记方面,不妨尝试运用更智能的解决方案来实现。

  “如果短租合法了,市场放开了,或许培训机构的(住宿)订单也就多了。”陈海表示,每年的七八月份,是北京短租市场的旺季,如果9月份以后,市场还是不景气,自己就会慢慢的减持房源,希望能够挺过这个难关。

  直指痛点 促进分享经济的7条良策

  7月21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本月初发布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分享经济正在逐步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但个别行业和地方政府在管理中形成的一些“隐形门”、“玻璃门”依然存在,部分领域尚存管理空白,企业经营相关业务时难以进入或无法可依,需因业施策、因地制宜,加快完善各领域配套政策,营造公平竞争、协同发展的市场环境。

  记者注意到,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共有16条具体意见,但是,面对记者提问:“针对我国分享经济现阶段发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重点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以促进分享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以市场准入和监管措施为切入点,将16条具体意见浓缩为7条进行答复:

  一是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

  二是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协同治理机制。

  三是根据分享经济的不同形态和特点,科学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四是依法合规保护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鼓励和引导分享经济企业开展有效有序竞争,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

  六是依法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息共享合作机制。

  七是鼓励和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分享经济平台企业有序“走出去”,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在记者看来,除了第7条鼓励有竞争优势的住宿分享平台“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外,其余6条均指向了当下城市短租发展过程中的痛点,这无疑为接下来各地方对于民宿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具象化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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