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餐馆暂别“鲜榨果汁”一词
本报关于“鲜榨果汁”的报道引起很大反响(见本报2009年1月6日第8版)。记者今日获悉,武汉将制定出台相关地方标准。据武汉市食品安全...
本报关于“鲜榨果汁”的报道引起很大反响(见本报2009年1月6日第8版)。记者今日获悉,武汉将制定出台相关地方标准。据武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透露,该市首部鲜榨果汁地方标准草案已出炉,经批准后即可试行。与此同时,今天起,武汉的餐馆酒楼将暂别“鲜榨果汁”一词,“鲜榨果汁”因含量和加工方法不同而用“果肉饮料”或“果汁饮料”替代。
武汉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刘国梁透露:“地方标准中将包括场地、人员、原料、工艺配方和监督管理等五大内容。目前草案已经完成,正在上报有关部门批准,等待专家论证”。
武汉市餐饮行业协会建议,在鲜榨果汁标准出台前,酒店制售的果汁应更名为“果肉饮料”或“果汁饮料”,并公开成分及含量,让顾客充分知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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