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不按劳计酬什么时候成行规了?
不工作一个月,就不能发工资,这是餐厅的“行规”。这样的规矩是什么时候出现在餐饮行业的?跟着记者一探究竟去。
3月底,记者陪着3名大学生来到光谷步行街一家餐厅“讨薪”。
小付是武汉某高校大四学生,马上要毕业了。上月中旬,他在光谷步行街一家餐厅门口看到一则招聘服务员的海报,随即来到餐厅。经面试,小付与招聘老板口头协议:每天早晨9时至晚10时上班,每天工资40元,按天计酬。当天,小付兴高采烈地加入餐厅服务员的行列,端菜、传菜、洗碗、拖地,一天十几个小时下来,他浑身酸痛,但想到每天能挣到40元的生活费,也毫无怨言。到月底,因忙于毕业,小付要求辞职,岂料老板一分钱不给,反将小付痛斥一顿。与小付一同上岗的,还有近10名大学生。
记者来到该餐厅采访,餐厅内两名自称经理的负责人都很有理由:兼职人员离职时,必须提前15天给餐厅负责人打招呼,这些大学生说走就走,给餐厅招工带来了影响。
大学生小付当面质问:为什么招聘负责人承诺“可随时离职,并按天计酬”?这两名经理竟一脸无辜地说:“我们不是负责招聘的。”
好不容易,记者与几名大学生找到了负责招聘的万经理。万经理不愿面谈,但在电话里说,不工作一个月,就不能发工资,这是餐厅的“行规”。
几名大学生顿时傻了眼:“没想到这名负责人,突然变了脸。”
记者又陪着几名大学生找到相关劳动部门。可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称,没有任何协议,大学生们难以举证与餐厅的劳动关系,劳动部门也无从查处。
那么,这几名大学生究竟怎样才能讨回自己的工钱?(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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