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召集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建行个贷中心,召开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系统优化推进会。
对于单次收取超3个月租金的住房租赁企业,需将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且租客可自行查询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
对于在湛高校和职业院校的毕业生,若留湛工作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将享受租房提取和贷款额度支持。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发布了《武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6月27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6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发布了《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