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印发《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试行)》,提振国际文旅消费

迈点网 · 2025-11-06 10: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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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优化入境旅游政策,推动济南入境旅游发展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

近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济南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优化入境旅游政策,推动济南入境旅游发展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提振国际文旅消费。

《办法》的奖励范围包括入境游客总量奖励、入境旅游包机奖励、境外市场开拓奖励。

《办法》规定,旅行社组织入境游客来济南,且在济南住宿1晚(含)以上,年度合计超过200(含)人天,按20元/人/天标准奖励。旅行社与航空部门或公司签订旅游包机合同(协议),组织境外游客乘包机来济旅游,在济南遥墙国际机场降落,在济南市住宿1晚(含)以上,并游览济南市1个(含)以上收费景区(含免费景区的收费旅游项目和文化剧场的演艺项目),每架次超过100(含)人,奖励5万元。

《办法》规定,组织人员赴境外参加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营销推广和展览展会活动,推广的主体内容为济南文旅资源和产品线路。参照《济南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有关标准,对1名人员的国际旅费、境外住宿费、伙食费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办法》规定,自主赴海外开展旅游营销,包括参加旅游展会(须设置展位)或举办专场推介会等,推广的主体内容为济南文旅资源和产品线路。参照该展览展会1个标准展位价格,对展位费用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办法》要求,符合申请奖励资金资格要求的旅行社和文化旅游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入境旅游奖励资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资金等失信失范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信用惩戒,收回向其发放的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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