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12条政策措施,推进对台文旅商贸交流合作
鼓励台湾同胞参与南平民宿改造升级,支持台湾旅游业者与南平民宿业者打造“武夷茗宿”品牌。
12月2日,福建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会上发布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第五批政策措施,共有三个方面12条。
在文旅方面,鼓励台湾同胞参与南平民宿改造升级,支持台湾旅游业者与南平民宿业者打造“武夷茗宿”品牌,按装修合同金额20%补贴,单个民宿不超6万元;提供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旅客“退票险”服务,旅客可通过“i海台”平台花5元购买退票损失保险,因约定原因退票可全额获赔手续费;支持台湾艺人来榕文艺演出,对经审批后在福州市城市商圈、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区域举办的台湾艺人小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按台湾艺人演出合同金额40%奖励,单次审批时段内最高不超2万元。
在商贸方面,支持台胞开设沙县小吃门店,在台开店的台胞获5000元创业补助,三明每年提供200个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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