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朋友不付房费 店长有没有责任?

迈点网 · 2016-12-13 08: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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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房费收不回来,在合同条款中又没有相关的约束,谁负主要责任呢?责任比例是老板30%,店长70%,毕竟实际经营者是店长。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老板的朋友孙某,在入住的时候,打电话给老板,要求先开房间,后面再付房费。老板当即通知了店长赵总,告知这位客人是他的朋友,先为他办理入住,后面再付房费。这位客人孙某入住之后,并没有履行当时的承诺,住了三天,不管前台如何催,就是不交钱。赵总随即与老板电话沟通,老板却告知店长:收回房费是你的责任,你自己处理。

  是不是感觉这个场景似曾相识?明明是老板交待的,最后却要店长来处理这麻烦事,如果客人拒不支付房费,店长有没有责任?

  1、作为酒店的经营者,对酒店的经营负责是必须的。

  店长作为酒店第一负责人,掌管着酒店的经营,对酒店的经营负责是理所当然的。同意孙某入住的同时,正是在行使自己的经营管理权,当然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当然,店长也有拒绝孙某入住的权力。他可以告知老板,不同意入住,除非老板担保。出现收不回房费的时候,由老板负责。(这样做,老板可能不会给店长好脸色看。)

  2、没有提前与老板协商好经营条款,店长有责任。

  当下诸多的中小酒店老板,多数是投资者,并不擅长酒店经营,也正因为这样的原因,他们会选择聘请店长来主持酒店的经营管理。

  也就是说,店长有防范经营风险的责任。在店长和老板签署合作合同的时候,就应当将经营权的细则考虑清楚,并写入到合同里面,以防范未来的经营风险,这里面就包括了老板亲戚朋友入住的条款。如果店长没有与老板签署这类条款,又由于店长是擅于经营的合作方,自然是有责任的。

  如果已经签署了这类条款,而老板没有按照条款执行,店长又同意了客人入住后付费,实际上是合同条款发生变更,双方默认同意,那店长自然也有责任。

  3、如果收不回房费,怎么办?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客人的房费收不回来,在合同条款中,又没有相关的约束,到底是谁的主要责任呢?责任比例是老板30%,店长70%,毕竟实际经营者是店长。

  4、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为了防范这类事情发生,职业经理人与投资者之间,应当至少注意以下4点注意事项:

  1)合同中必须严格规范经营管理权、人事任免权、财务监督权的细则。

  2)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如果一方出现疏忽,另一方应及时提醒。

  3)万一碍于人情,可使用担保策略,避免经营风险。

  4)多向成功的店长和投资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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