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兵:以“阳明心学”构建企业文化体系
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应该是从人治、法治到最终成为文治最高境界的渐化过程,而“文治”说的通俗一些,既是用文化治理企业发展的阶段。
“五百年来,儒家的源头活水就在王阳明。21世纪将是王阳明的世纪。”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 杜维明
王阳明,其一生文治武功俱称于世,其所创立的“阳明心学”之于中国哲学,乃集儒、释、道三家之大成,贡献卓着,是500年来中国人最精妙的神奇智慧。
以“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为核心理念的阳明心学,影响深远,成为一门风靡天下的显圣之学,其不仅仅可以用以修炼内心强大的自己,开启与生俱来的正能量,营造幸福人生;其思想精髓在现代企业经营中,也被广泛应用,成为东方企业管理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应该是从人治、法治到最终成为文治最高境界的渐化过程,而“文治”说的通俗一些,既是用文化治理企业发展的阶段。对于企业文化的建设,“阳明心学”具有非常高的指导作用。
“心即理”
---发挥主观能动性
王阳明的心学就是研究“心”的学问,心学即是“心灵之学”。“心”包括我们今天所说的观念、思想、心态、心灵、精神、人格等。
修身之前必先修心,我们常说的人生就是一场“修行”。对于“修行”的理解,不是我们在影视剧里常所看到的看破红尘、遁入空门、远离尘嚣、参禅打坐、隐居山林;“修行”更多的是修正自己错误的心态和行为、是所谓的“存天理,去人欲”。我们要了解更多的宇宙与心灵共通的法则,对内心保持觉知觉照;不断去除内心世界那些不合理、不正当的欲望。
文化之于企业的建设,在于“人心”的建设,得人心者得天下,赢人心者赢市场。王阳明认为“心者,身之主宰”,人的任何行为都是由心所主宰与控制。所谓的“万物皆备于我”,“理”在于人的心里,万物对于我来说才具有意义与价值,充分肯定了人心对于事物的认知与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也充分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所产生的强大效用。
“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作为企业的领导者与管理者,要用心去“悟道”,虽然企业经营管理的“道”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只有从内心深处参悟企业经营的这种规律并认可、身体力行,才能真正的坚定经营者与领导者的意志,才能让这种“道”的信仰植根与企业文化的建设中,成为企业的灵魂。在经营管理中,即要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自动自发,使这种文化理念植根于自己内心深处,成为自身的信仰与力量,则万事无不成矣。
“致良知”
---文化价值推而广之
“致良知”是王阳明心学理论的主旨,其认为:“心即理”的“理”即是所谓的“良知”。良知我们每个人,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
“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如果感觉不到自我的“良知”,或者说一套做一套,那很有可能我们的心被过多的私欲所侵蚀所占有,混淆了是非。
企业中,每个企业都有其自身的经营理念、价值取向、行为准绳。价值观是企业的文化核心,一个企业统一的价值取向使企业成员在践行自己的行为时具有统一的标准,价值理念决定着企业成员对自身行为的好与坏、善与恶、正确与错误的取向,并最终深刻影响着企业的命运。
日本经营之神稻盛和夫说:要判断某件事是不是有道理,不能只看其是不是符合逻辑,还应当看他是不是符合人类的道德标准,要思考其与人类价值的相关程度。我们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做事要凭着良知去做。比如客户价值、公平交易、企业及社会责任等都必须首先存在于我们的内心,这些都是良知的重要部分。
近期发生的疫苗事件、各地环保污染案件,都是将金钱利益凌驾于人民福祉安康的道德底线之上,都是邪思妄念的恶念头,是“非良知”,此种价值理念指导下的企业最终只能关门歇业,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受到道德无尽的谴责。
在经营管理中凭着“良知”、“心”、“理”去行事,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道德价值、管理的公平公正、奉献友爱,并自上而下的身体力行、进行推广,企业及管理者才能更多的得到社会、员工的认同与垂爱,方能基业常青。
“知行合一”
--- 身体践行文化理念
王阳明创立了以“良知”为本体,以“知行合一”为实践工夫,以“致良知”为实践的终极目标的心学体系。当我们明白了企业文化的“良知”后,接下来最重要的便是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
我们不仅要认识 “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
王阳明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意即: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良知”的完成。
知行是一个功夫的两面,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不能分离,与行相分离的知,不是真知,而是妄想;与知相分离的行,不是笃行,而是冥行。知行合一,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
作为一名企业管理者或者基层员工,很多人很多时候,不按照标准作业程序作业,或者做错误的事,并不是知的不够,而是明明知道,因为自己的私欲作祟,未去“格”心中的“非良知”,导致最终言行不一,或者说知行不一。
任何一个企业,都自身带有其具有IP属性的企业文化、价值理念、行为准则。只有我们真正用“心”参悟了企业价值理念这个“理”,并遵循植根于内心深处的价值体系的“良知”,再付诸于自己的实践行动,做到“知行合一”,用企业的价值体系行为准绳指导自我的实践行动,最终才能到达“致良知”的终极目标,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共同成长!
“为天地立心,为万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不能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而必须跟随自己的“良知”,在企业文化价值理念的驱动下,用“心”参悟“良知”之“理”,身体力行,做到“知行合一”,企业的文化便能做到“死而不亡”、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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