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取谛带有封建社会“赏钱文化”色彩的流行“打赏”词汇,正确引导国民消费文化

迈点网 · 万方 专栏 · 2022-08-15 09: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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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业劳动者提供的优质服务行为,给予表扬或鼓励的准确词汇应该是?

(迈点专栏 万方)关于“赏钱文化”,在《红楼梦》中有细致入微的描写。显然中国传统“赏钱文化”的“打赏”词汇,应用在现代服务业对于表扬和鼓励从业者,确实有着不合理性。如,从流行的线上平台“打赏”的自主性特征里,也不乏显现有这种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不平等关系的痕迹。

在迈点网《加拿大多家餐厅兴起无小费用餐,“小费文化”有望废除?》文中,我扼要介绍了国内打赏文化或机制的历史及现状。

本文针对“关于服务业劳动者提供的优质服务行为,给予表扬或鼓励的准确词汇应该是?”的课题,做出如下阐述,期待指正。                  

  01 我国消费文化兴起

展望未来中国服务业大趋势,如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消费2030:“服务”至上》报告中所称,到2030年中国的消费格局将发生巨大变革。这场变革带来的结果是,服务为GDP创造的价值将超过商品,即消费结构正由物质型消费为主向服务型消费为主转变。

国民消费文化的提升,是带来快速增长中国的消费格局发生巨大变革的原因。

什么是消费文化?消费文化包括物质消费文化、精神消费文化和生态消费文化,它是社会文化一个极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类在消费领域所创造的优秀成果的结晶,是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人们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居民的整体素质等都对消费文化有重要的影响。

我国消费文化的兴起,恰恰是国家实行了改革开放以后。

假日经济蓬勃发展,旅游上升国家战略。

中央文献研究室在2000年编辑出版了《邓小平论旅游》,系统总结了邓小平同志的旅游经济思想,确立了它在旅游业发展中的“立业之本、发展之纲”的历史地位,为我国旅游业是现在新世纪的更大发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开始实行一周工作五天的作息制度。从2000年起,一年法定的节日天数从6天增加到10天,并因此而形成了每年三个“黄金周”制度。制度性休闲时间的增加,大大激发了城市居民参加休闲活动的热情,休闲消费文化也因此在城市广为流行。从全国各大景点汹涌的旅游者大潮,到花鸟虫鱼、奇石怪物的玩家,从网吧的网上冲浪者,到餐馆酒楼的美食家,从像章、粮票、邮票的收藏者,到攀岩和漂流的爱好者,无不说明,居民休闲活动已经高度分化,休闲花费也大大增加。可以说,休闲消费文化的兴起,构成我国社会变迁的一部分,它是现代化历程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

伴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国家的休闲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休闲的意识形态色彩被淡化,休闲的经济功能被加强。一方面,休闲供给不再被看作仅仅是由国家提供的福利,而是看作一个产业。国家允许并鼓励私营企业进入休闲供给领域。

休闲供给市场化的结果,使休闲服务和产品变成了必须通过市场交换才可以获得的消费品。与此同时,由于市场部门对居民的需求更敏感,因此所提供的休闲产品更符合居民的需求。这也就是为什么居民愿意花钱从市场获取休闲消费品的原因之一。

民企大举进入旅游业

随着政策瓶颈的逐步放宽和民间资本力量逐步壮大,民营资本近年来开始大量进入旅游业。那一年我国最大的民营旅游投资集团杭州宋城集团以及万向集团、广厦集团、横店集团、香港中云集团等纷纷进军旅游业,高起点、大投入的旅游项目对整个旅游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震撼,万向集团决定投资8亿元人民币开发千岛湖,广厦集团将投资80亿元人民币建设杭州东部地区天都城。

中国的自驾游与背包客兴起

2000年,中国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10万公里,挤身世界前三名,2013年跃居世界第一名。汽车也大规模驶入中国家庭,自驾游兴起。国道318成了中国人的景观大道,“死亡之路”川藏线更成为自驾族心目中的顶级挑战。

郑钧唱《回到拉萨》是1994年,但「去西藏」是在2000年之后才蔓延开来。西藏,突然间成为一处灵魂皈依的终极之地。这一过程,几乎与中国背包客、自驾族、驴友的诞生同步。

2000年,「驴友」这个词出现在中国人的旅行词典中,越来越多人泡在户外论坛中,一起徒步、登山、攀岩、住青年旅舍……「驴友」在当年是很酷的title!

一位名叫朱兆瑞的背包客仅花 3305.27美元,周游了4大洲28个国家。他的书卖了40万册。省钱穷游、把小红旗插遍全世界,这心态在当年还是很普遍的:初见世界,我要征服你。

  02 我国消费文化对“小费”的包容

国内旅游业数据

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第263号令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不要小费,也应该提醒游客带好行李,依法尽心服务好游客。比如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这里提出的采取防止危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发生的警示,是导游依法应尽的义务,或者说是份内的事,而不是拿了小费才可以做的。

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对导游索要小费有禁止性规定。禁止导游索取小费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该条例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三条中。比如第十五条讲:“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第二十三条讲:“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在1999年,导游基本上是旅行社发薪的正式员工。而随着旅游业的日益发展,许多中小型民营旅行社兴起,市场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游客报名参团时要求的团费越来越低。除了少数大型旅行社,绝大多数中小型民营旅行社根本无力承担长期聘用发薪专职导游的昂贵成本,只好聘请兼职导游,从而导致了企业专职导游分流。

另外,导游考核制度建立后,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可以报考导游,考试通过后,即可持导游证上岗,从而产生大量新的独立职业导游,而分配方式的滞后却使这些独立职业导游成为低收入人群。

据悉,当时独立职业导游平日没有任何收入,接团时才有上团补贴,外加“名不正、言不顺”的小费和遮遮掩掩的购物回扣。以兼做保险经纪的独立职业导游孙小姐为例,她帮多家旅行社带团,平均上团补贴约40元/天,即使一个月30日天天在外带团,收入也仅为1200元,“事实上一个月只能带两批团而已,小费按规定不敢拿,购物回扣容易引起游客反感不能拿,光靠出团补助,累死了也养不活自己。”孙小姐无奈地说,“所以,做导游也成了吃青春饭,做了三两年肯定都转工种或转行,即便还没转行,现在几乎每个职业导游都会有其它兼职”。

“小费”容易为游客接受

对于认可小费制,旅行社、独立职业导游和企业发薪专职导游都表示欢迎,小费制较购物回扣更简单易行、也易为游客接受,且通过优质服务即可获得收入也会刺激导游为游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随着市民对旅游价格越来越敏感,旅行社主动参与竞争,降低组团成本,又可以使游客在享受品牌旅行社服务时,也享受到优秀导游的服务。

其实,凡参加过出境游的游客大多都有支付小费的经验,“入乡随俗”使得支付小费变得易于接受,为此有业内人士戏称:全国528家、广东99家旅行社有权经营海外游,如果凡参加出国旅游的游客都支付过小费。

出境旅游已经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最为生动的体现

1987年,原国家旅游局和原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了丹东市至朝鲜新义州的自费旅游一日游活动,这是我国政府对公民自费边境旅游的最初正式许可。1988至1990年期间,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等省区的边境旅游先后获得批准。港澳探亲与边境旅游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满足中国公民“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需求的窗口。为突破签证手续繁琐、条件苛刻对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的限制,国家旅游主管部门通过ADS(Approved Destination Status)政策的实施,使得中国自费游客可以以团队的形式,凭借特殊签证赴对方国家或地区旅游。香港、澳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菲律宾成为第一批ADS国家和地区。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发布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业务正式开展。中国公民出境旅游需求得到满足,特别是游客权益得到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18年3月,我国正式开展组团业务的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达到129个,占到了与我国建交国家的72%。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蓬勃发展,2017年达到1.3亿人次,中国成为世界上最为重要的客源输出国。2018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过去五年,出境旅游人次从8300万提高到1亿3000多万”。

有多少参加出境游的人,就有多少在境外给小费的经历和经验。

  03 我国旅游业率先承认了“小费”的合法性

国家旅游局等3部委破局

2015年7月29日,国家旅游局等3部委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也就是说,过去被认为是灰色收入的导游“小费”,首次被界定为合法收入,终结了导游“小费”存废之争。

因此,对于“小费”机制,不可盲目“打压”。相关管理部门应针对“小费”机制,出台严格的规章制度和配套细则,如重申“消费者自愿”原则、明确“小费”标准、引入协商机制、强化惩戒措施等。

中国其实有“小费文化”的成长土壤

看看各个城市的高档KTV聚集了中国颜值最高的一批服务业从业者,而且她们都愿意付一笔钱去获得上班的机会,因为什么哪?是有客人给小费。

有的酒店顾问公司在做酒店市场调研的时候,往往调查当地高档KTV的小费情况,从而判别这个城市的市场潜力。

 04 “小费文化”在西方的合理性

小费有其生成的西方社会土壤。从消费观念来看,自文艺复兴以来,费至上是西方人思想意识里的主导性消费观念。消费升级成为西方人追求的主题,甚至今天的媒体更是使尽各种解数,不断地去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所以,小费最早出现于18世纪的英国,既同英国最早开始工业革命有关,也同当时人们消费观念的深刻变革有关。

西方人的消费行为则建立在等价交换和个人主义文化基础上。在西方人看来,等价交换是一切行为的准则。情感、权益的呈现只有兑换成交换价值,才能算是真实的表达。

所以,西方人的小费不只是表达感谢之情和对服务价值的肯定和尊重,而是通过等价交换实现西方人的人人平等的理念。

顾客拒付小费,则会引起服务人员的强烈不满,并受到社会谴责直至曝光于媒体。这种文化基因使得小费作为顾客和服务人员之间相互权利的尊重的表达具有一定强制性。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伦敦高端酒店业,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酒店穿“职业制服”的员工需要支付给酒店“雇用费”以获得他们的工作机会。在伦敦丽兹酒店,负责召唤车辆、帮助客人上车和下车的门童,每周需要付给酒店15先令。餐厅衣帽间的接待员每周支付的雇用费高达15英镑,但是因为他们的小费有时候会高达50到110英镑。

美国的“小费”习俗

欧洲的小费习俗,被到欧洲旅行的美国人带回了国内,当作一种“贵族作派”加以效仿

不过,“小费”这一舶来品在美国引起了诸多争议,遭到不少人的抵制,因为相当一部分美国人认为“给小费”和“民主”、“平等”精神不符。1904年,在美国的乔治尼亚州,好事者组织了一个“反小费联盟”,超过10万人参加。还有好几个州甚至通过了法律,宣告给小费为违法行为,1909年华盛顿成为了第一个出台法律禁止小费的州。

但是到了1926年,几乎所有美国的自治州都废弃了“反小费法”,主要原因是:美国于1919年开始推行的“禁酒令”重创了酒店和餐饮业,导致收入严重下滑,酒店和餐厅无力支付员工的固定报酬,因此希望通过“鼓励给小费”的做法把人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在纽约等地的很多高档酒店和餐厅,小费行情一路看涨。一般的客人,如果你不给小费,你可能连个餐位都订不到。

在美国被“小费习俗”所同化后,伴随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服务业的日益兴盛,给小费在全球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通行的社会习俗和文化现象。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在流行小费文化。

维基百科曾经给出过一份全球的“小费地图”,按照不同的颜色,以小费的盛行程度和金额大小,来标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见下图)。

图片1.png 从这份地图上你可以看到,除了中国、日本、韩国、朝鲜等部分亚洲和拉美国家,几乎全球都在给小费。美国小费文化似乎是最厉害的,支付15%-20%的小费仅仅是表示“服务还过得去而已”。

   05 传统“赏钱文化”不合理性

我国曾经历长达268年的清朝,是有大量奴隶制色彩的集权帝制国家,中后期由于政治僵化、文化专制、闭关锁国、思想禁锢、科技停滞等因素逐步落后于西方。

第一,可以肯定的是清朝的前身---后金政权,是不折不扣的奴隶制国家。而后金治下的汉人、朝鲜人,都系被女真强虏过来为奴的,其经济形态是一种奴隶制经济。故而,女真贵族视俘获为其私产,而对“逃人”(奴隶)追查甚为严酷。就连投降满清,为满清立下汗马功劳的靖南王耿仲明,也因涉嫌私藏“逃人”而畏罪自杀,可见“逃人法”之严酷可怕。而满清入关之后,其一系列的圈地、投充、逃人法,也都是后金(满清)奴隶制经济形态的体现。

第二,在统治思想上,满清也可以称得上是奴隶制国家。奴隶地位虽低,但对满清来说,毕竟还是自家私产,还会有些许关心。而对广大征服地区的百姓来说,其地位更为低下,更不关心。满清在礼制称呼上,也只许满人称奴才,而绝不容许汉人称奴才。而据曾经服侍溥仪二十余年的末代恭亲王毓嶦讲述:在溥仪眼中他(毓嶦)只是臣子,奴才。溥仪可能认为自己是主宰世界的人,是天下万人之尊,别人在他眼里都是奴才,甚至连他的皇后也不过如此。

第三,从经济形态上来看。满清在入关前,是完全的奴隶制经济。而满清入关之后,由于其人口过少,并不能完全复制奴隶制经济。但整个旗人阶层(女真人皆编入八旗,故常称旗而不称族),都是寄食阶层,并不营生劳作,与奴隶主并无本质的区别。而广大的汉人地区,其经济形态仍基本为小农经济。但清朝也还是始终存在奴隶制的地方,比如影视剧、小说等作品中经常提到的,将“罪犯”及其家属流放到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

因此,从清朝流传下来的“赏钱文化”中,“赏钱”赏赐对象主要是臣子、店小二、奴仆、书童、小厮、跟脚等,体现的是他们之间的“恩赐”与“被恩赐”、“施舍”与“被施舍”的不平等关系,而不是体现他们在人格尊严、劳动服务等方面的平等关系。

赏钱,即给他人的额外赏赐,情况无外乎两种:1、完成份内的事;2、完成份外的事。完成份内的事,分三种情况一是主子赏,二是客人赏、三是主子、客人皆赏。同理,完成份外的事就又分三种情况:一是托方赏、二是受方赏、三是托方、受方皆赏。

关于“赏钱文化”,在《红楼梦》中有细致入微的描写(在此不一一举例了)。

显然中国传统“赏钱文化”的“打赏”词汇,应用在现代服务业对于表扬和鼓励从业者,确实有着不合理性。

如,从流行的线上平台“打赏”的自主性特征里,也不乏显现有这种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不平等关系的痕迹。

   06 互联网催生中国数字式“小费文化”

 关于“打赏”词汇

“打赏”词汇,是在2017年网络流行起来,指用户在网络直播平台为主播打钱的行为。“打赏”宜被认定为服务合同下的消费行为。

如果用户支持某一位主播,那么他可以自愿给主播一笔数目不定的钱,这个行为就称为打赏。这笔钱一般是以虚拟礼物的方式送出的(通‌‌‌‌‌‌常称作送礼)。其中,一部分钱会被主播拿走,还有一部分钱则会被直播平台赚去。

用户为主播打赏可以吸引主播和观众的注意力,有时候还能在直播间获得一定的权益。同时,接受打赏是大部分主播和直播平台主要的赚钱手段。

我国现有互联网3.3亿个用户,体验新型消费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内容制作门槛的降低,中国已进入“全民直播”时代。根据《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发展报告(2021-2022)》(以下简称“报告”),2021年以来,直播行业格局基本稳固,呈现稳健发展态势,直播经济展现出较强韧性。根据主要上市企业公开财报和采样信息估算,2021年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市场规模达1844.42亿元。

直播行业作为平台经济的代表,通过将主播和用户有效连接,创造了千万量级的就业机会,并推动了新就业形态的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账号累计近1.4亿个。

此外,“直播经济”成为促进“新型消费”的有力推手,不断激活和释放消费潜力。此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曾在直播场景下有过任意付费(打赏和直播购物)的用户账号数量累计约为3.3亿个。

网络平台“打赏”词语,起源于腾讯的微信App

微信(WeCha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款面向智能终端的即时通讯软件。微信为用户提供聊天、朋友圈、微信支付、公众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功能,同时提供城市服务、拦截系统等服务。

2012年4月,腾讯公司将微信推向国际市场,更新为“Wechat”。“微信推出点赞和红包设置业务”。比如,微信朋友圈中的相互点赞和发红包,其实就是一种“打赏”机制。

在2014年8月8日,新浪微博开通的付费阅读以及打赏功能等,其中付费阅读采用的是会员制。

目前打赏APP类别已有:

*文字阅读类:微信,豆瓣,犀牛故事

*影音视听类:熊猫,斗鱼等直播平台,喜马拉雅FM,bilibili动画,全民K歌

*直播平台:直播平台历来是互联网经济GDP的贡献主力。

*聊天社交类:QQ空间,微博,Same

*新闻资讯类:网易新闻,今日头条

*餐饮业:美食杰、下厨房等App推出菜谱打赏功能;饿了么、美团等App 推出服务员(或外卖小哥)打赏功能。

*医疗业:春雨医生等App推出医疗咨询打赏。

*健身业:Keep等App推出私人教练打赏。

打赏模式也渗入了快递行业。如京东针对快递员就有一种打赏模式。京东用户可以使用自己的京豆(消费者购物后,即会获得不同数量的京豆),给帮自己送过快递的快递员进行打赏,通过赠送“虚拟礼物”的方式,让快递员获得京豆奖励。

餐饮业“服务评价打赏模式”——中国数字式小费文化兴起

2015年12月,北京一家叫“很久以前”烤串店引爆了这种“服务评价打赏模式”。在“很久以前”餐厅,服务员每个月能获得一千到两千元不等的“赏钱”。

“很久以前”烤串店推出了“打赏”和“约撸”两个主打餐饮社交软件。其餐饮“打赏模式”是借鉴国外的顾客给消费的机制,将消费者结账时通过扫服务员身上的二维码支付,而这笔账单的收入是由服务员、店长和总监分红形式构成。这种措施提升了服务员的积极性,让服务员通过自己的劳动被认可而赚到更多钱,同时也获得了尊重。与此同时更多的创新则体现在社群营销上。

“约撸”根据餐饮消费活动本身就是一种社交活动,试图以烧烤串起男男女女的社交,提高顾客消费,通过在吃烤串中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很久以前”烤串店的数字营销方法,也被海底捞和西贝等餐饮巨头的学习和借鉴。例如海底捞、西贝等餐厅,服务员胸前都戴上了一个“二维码”,只要你觉得服务员很用心,就可以拿出手机扫一扫,给他“打赏”。

毋庸讳言,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打赏行为”已属常态。线上线下的消费者大部分都愿意对服务业劳动者提供的优质服务行为,给予表扬和鼓励。

关于对服务业劳动者提供的优质服务行为,给予表扬或鼓励的准确词汇应该是?

通过上文对“我国消费文化兴起、我国消费文化对“小费”的包容、我国旅游业率先承认了“小费”的合法性、“小费文化”在西方的合理性、传统“赏钱文化”不合理性、互联网催生中国数字式小费文化”等六方面的阐述,得出以下结论:

1、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让中国服务业插上了翅膀,国民消费文化日益增长;

2、改革开放40年多来,西方小费文化已经潜移默化,在国内高尔夫、KTV、游艇会、马会俱乐部、餐饮会所、航空俱乐部等高端消费场所广泛流行;

3、近10年来的数字化发展,催生了中国数字化“打赏”奖励模式成为新常态,对劳动者尊重的作用彰显。

4、古为今用,中西结合,吸收精髓。对服务业劳动者提供的优质服务行为的用语,既要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又要满足国民日益增长的消费文化需求。

因此,我个人认为:对服务业劳动者提供的优质服务行为,给予表扬或鼓励的准确词汇应该是:“奖励”、“奖励机制”或“优质服务奖励机制”。

这个“优质服务奖励机制”中的“奖励”、“奖励机制”词汇,可以使用的服务业的各个细分领域。

当然,只有从政府层面发文,才可能根本取谛目前社会上带有封建社会“赏钱文化”色彩的“打赏”的词汇。从而正确引导国民消费文化。

在此,本人衷心建议:国家文化旅游部协调有关部委、及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餐饮行业协会等等联合开展一次民意调查活动,征询:对服务业劳动者提供的优质服务行为,给予表扬或鼓励的准确词汇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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