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持股股东拟2亿元转让持有942.25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7月27日,锋尚文化(300860)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盛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42.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人民币21.2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金云康,转让价款共计2亿元。
转让完成前,北京盛蓝持有公司8.93%股份,为实控人沙晓岚、王芳韵的一致行动人,三方合计持股64.85%;转让完成后,北京盛蓝持股降至3.93%,三方合计持股59.85%,金云康将新晋持有公司5%股份,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
锋尚文化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创新型文化科技演艺产业集群,集团业务涵盖文化演艺、创新文旅、互娱科技、戏剧影视四大领域。
业绩方面,公司营收及净利润连续两年双双下滑,同时去年出现2020年上市以来首亏。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39亿元,同比下降58.77%;归母净利润为-1659.24万元,同比减少139.72%。
公司表示,2025年度整体业绩相比上年下降,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竞争加剧、项目实施周期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完工项目数量减少,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进而导致年度利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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